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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9月04日> > 总第2569期 > a05 > 新闻内容
听她们聊20岁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新闻作者:陈泱整理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指出,要“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大力发展妇女教育”,要“有效遏制对妇女的暴力侵害等违法活动”……
  以上种种关于女性权益与女性发展的政策,在如今的我们听来再熟悉不过。但你是否知道,这些政策和措施都得益于20年前的一次盛会?
  这次会议,就是联合国于1995年9月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下简称“世妇会”)。这场规模空前的会议,对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9月,是世妇会召开20周年,也是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20周年。20年时事变迁,湖南乃至中国的女性都在发生着怎样的变化?她们是否获得了更多的受教育以及就业的机会?她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她们是否对未来更加充满期待,生活过得更加幸福?
  为此,我们邀请了部分参加过1995年世妇会以及非政府组织论坛的女性代表,在回忆当年会议盛况与收获的同时,也请她们畅谈世妇会20年湖南女性所获得的诸多“福利”……
  
■精彩世妇会
  1995年9月4日至15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18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及联合国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媒体记者共1.5万人出席,还有非政府组织论坛3万多与会者,共计4.5万人汇集北京。
  第四次世妇会是联合国历史上规模空前、人数最多的一次盛会,也是中国政府承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全球性国际会议。本次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对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对21世纪人类的和平与发展正在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是世界妇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你应该先知道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提出的时间是1995年9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向国际社会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2男女平等的基本含义: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指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反对任何基于性别的偏见和歧视;第二个层面是指女性与男性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权利和机会的平等;第三个层面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追求两性之间发展结果的平等。
  3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她为何成为中国代表团中唯一的宗教界代表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凌晴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努力为提高世界妇女地位做出应有的贡献。”1995年的世妇会上,29岁的自然法师一边认真聆听发言,一边在材料纸上留下了一行行娟秀的字迹。
  自然法师是我国上世纪80年代培养出来的新一代比丘尼。她1983年于长沙铁炉寺发心学佛,次年9月剃度出家。1987年,她考取了四川尼众佛学院,6年学习圆满后回到长沙。1994年,自然法师担任开福寺知客,1995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中唯一的宗教界代表出席了联合国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在此次会议上,自然法师既是中国政府代表团中唯一的宗教界代表,又是湖南唯一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这份责任感与使命感不言而喻。8月29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长沙铁炉寺,与自然法师一同翻开一本保存了20年的大会资料簿,找寻当年的珍贵记忆。
  
这份自豪,属于全中国宗教界的女性
  虽然距离参加世妇会已过去20年,但自然法师依旧感慨良多。“能在自己的祖国参加如此大规模的国际会议,我感到无比自豪,这种自豪不仅属于我个人,同时也属于全中国宗教界的女性。”在当年的世妇会中,自然法师有一个深切的体会,那就是同参加会议的其他国家妇女相比,中国妇女在国内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自然法师曾在采访中说,在中国,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就业、参政议政的权利。妇女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在宗教界也不例外。“参加此次世妇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中,有政府官员、工人、农民,有知识界、文艺界、医药界的人士,也有宗教界的妇女。”自然法师认为,这说明宗教界的妇女同其他界别的妇女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创造者,都是国家的主人。
  1995年世妇会的主题为“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与和平”。自然法师说,当年的主题反映了全世界妇女,包括宗教界妇女在内的心愿。一方面,宗教界妇女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争取妇女的平等、发展和世界和平而努力;另一方面,社会各方面也要为宗教界妇女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各方面的帮助,使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自然法师说,信教之首要爱国,宗教界妇女应保持民族气节,增强爱国观念。70多年前,在抵御外敌的抗日战争中,佛教徒能“上马杀贼,下马学佛”;在今天,就更应为社会主义建设做有益的事情,如投身社会慈善事业等,从而体现宗教界妇女的自身价值。
  
“走廊外交”,扬显新时代僧人风貌
  说起能够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中唯一的宗教界代表参会,自然法师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这次幸遇得益于两个因缘。
  在1995年5月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上,自然法师主持了结业文艺联谊活动。当天,她的表现令与会的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当时为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的领导印象深刻。
  在此之后,国家宗教局列出了一份参加世妇会的宗教界候选人名单,一共有4人,自然法师位列其中。
  恰逢此时,从北京读书归来的她,破天荒地在开福寺举办了一场宗教界的“中秋茶话会”。更了不起的是,她在压轴戏中,用英语诵读了《心经》。
  “后来想想,我之所以得以入选,也许与这份英语特长不无关联。”自然法师告诉记者。
  1995年9月,接国务院通知,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中宗教界的唯一代表,自然法师光荣地参加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身披黄袍、头顶受戒剃度的自然法师在与会人群中,有着极高的辨识度,她的身边也总是围满了记者和一些关心她的人。
  对于这样的场面,自然法师早有准备,她积极开展“走廊外交”,广交朋友,推介中国。
  在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陈慕华主持的世妇会招待会上,有人问自然法师:“你这么年轻,又是一个尼师,能出席这样举世瞩目的世界级大会,一定很激动吧?”
  对此,自然法师淡然回答:“出家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出席这样的盛会,说明宗教界的地位高,而非我个人的荣誉。”
  有一次,自然法师在餐厅里遇到了一位来自太平洋岛国的妇女。那位妇女见她是一位僧人,便惊奇地问:“你们国家有宗教自由吗?”自然法师用英语笑答:“我来自毛泽东的故乡,当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我就出家了,我们的佛教协会组织还送我到大学学习。你看,我今天能参加这样的盛会,可以在各个论坛场所自由发言,你说,我们中国有没有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她的现身说法,让这位外国妇女会意地笑了。
  
饱含慈悲智慧,女性佛教徒今后大有所为
  12天的会议很快结束了,但自然法师与妇女工作的因缘却不曾断绝。此后,她先后被选为长沙市和湖南省妇代会代表,妇女发展问题一直为她所关注。
  “世妇会后,我们的国家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得到不断落实。”自然法师拿出了一份泛黄的报纸,这是1995年8月8日的《人民日报》,刊登有《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
  文中对中国妇女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如在“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方面,提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使孕产妇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50%”;在“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方面提出“每年扫除300万妇女文盲,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在妇女权益方面提出“有效遏制对妇女的暴力侵害等违法活动”等。


  (下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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