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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9月04日> > 总第2569期 > a11 > 新闻内容
9月理财,看这五个“新规”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唐天喜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起,一批跟“财”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民间借贷、场外配资、公积金贷款购房等“新规”,你关注了吗?
  
9月3日放假期间加班2倍工资
  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人社部于近日发出通知,对于当天还要上班的劳动者工资计发问题进行了明确。劳动法专家解释,9月3日是临时性的休假,目前还未列入国家法定假日,故应看作平时双休日休假。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在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无效
  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
  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其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
  司法解释同时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作出规定,如果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判决其承担担保责任。
  
场外证券业务防骗有新招
  场外证券业务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
  9月1日起实施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场外证券资产融资、场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私募股权众筹、场外金融衍生品等业务的,以及证券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规定应当在协会备案的机构,应当对其场外证券业务备案。严重违规的备案机构及相关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禁止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新规”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并将涉案款项存入本机关唯一合规账户。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同时,规定要求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等措施;依法对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财物采取查封、扣押、扣留等措施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并及时鉴定、估价;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时,应当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对于已经采取措施的涉案财物,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措施,退还当事人。
  
公积金购二套房首付只要20%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自主决定。该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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