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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P2P网贷平台哪三种形式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在个体网络借贷(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一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三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非法集资活动为何屡屡得逞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非法集资者的骗术较为高明、方法和手段隐蔽和狡猾外,与受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贪图高额回报,甚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也不无关系。因此,广大投资者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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