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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确定
新闻作者:记者 唐天喜 实习生 钟叶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 (记者 唐天喜 实习生 钟叶)“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5个地级市(城市群)、15个县市区(新城)、28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8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宁艳芳通报全省两房两棚(公租房、农村危房和城市棚改、国有工矿棚改)、两供两治(供水、供气和无水、垃圾治理)有关情况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据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5个地级市(城市群)、15个县市区(新城)、28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其中,试点地级市包括长株潭城市群(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岳阳市、常德市、怀化市;试点县包括吉首市、祁阳县、桂东县、邵东县等;试点建制镇包括湘潭县花石镇、南岳区南岳镇、平江县长寿镇等。试点工作突出资金优先配置,设立了省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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