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5年08月07日> > 总第2561期 > a11 > 新闻内容
新农合, 住院最高补偿15万元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唐天喜 实习生 钟叶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病住院,除了心灵上的痛苦,经济上的负担也让人难受。湖南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优化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补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参与新农合的人们带来了更多的福音。

补偿范围扩大
“今年的住院补偿范围扩大了,如果是按照今年的标准,我们得到补偿金额应该会再高一些。”7月30日,家住岳阳汨罗市的卢女士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家中成员均为农业户口,去年她爷爷得了胃穿孔,在汨罗市人民医院住院做手术,共花费13000元,一共报销了6000元,大部分为药费。因此,她对于这次政策的改变感受很明显。
记者从《通知》中发现,各项医用一次性材料费用合计1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超过1000元、低于10000元(含)的部分费用,国产材料按50%、进口材料按30%纳入补偿范围。国产和进口体内植入材料(包括各类导管、导丝)合计费用5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合计费用超过5000元、低于50000元(含)的部分费用,国产材料按50%、进口材料按30%纳入补偿范围。
记者还发现,原政策规定单项大型检查(检验)和特殊治疗项目(电子刀、X光等)的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据实纳入补偿范围;500元以上的费用按50%纳入补偿范围;现政策规定1000元以下的费用都可以纳入补偿范围,超过1000元的费用按50%纳入补偿范围。
另外,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合计费用5000元(含)以下部分据实纳入补偿范围;合计费用超过5000元,低于50000元(含)的部分费用,按50%纳入补偿范围;合计费用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全部自付。

全省住院补偿最高15万元
对参合农民来说,最大的亮点可能是,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实行保底政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实际补偿比例不足30%的按其实际住院费用(起付线除外)30%补偿。比如,湖南省胸科医院是湖南省新农合治疗结核病的唯一省级定点医院,参合农民在此院住院治疗,可以享受此保底政策。未按相关政策规定转诊的(危、急症患者除外)不实行以上保底政策,其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
虽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不变,但湖南省调整了补偿标准,部分项目纳入可报范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享有更宽的补偿标准。例如,《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目录以外、属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范围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新农合基金直接补偿30%。
而且,全省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大病保障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患者看病能够报销的最大值提高到1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

■TIPS

减肥、非治疗性美容等项目  新农合不补偿
根据湖南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优化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补充政策的通知》,以下项目是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
1综合服务类,例如各种挂号费、出诊费、煎药费、救护车费和担架费、护理附加费等服务类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比如,各种非功能性、非治疗性美容、整容矫形手术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减肥、增胖、增高以及预防保健用药、各种医疗咨询等项目的费用,也不能纳入补偿范围。
3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类,比如各类义肢、镇痛装置和各种保健器材等费用。
4其他类,例如近视及斜视矫形术、气功疗法,因打架斗殴等不良原因产生的医药费用,均不能得到补偿。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