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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互联网金融产品有了识别办法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唐天喜 实习生 钟叶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余额宝出现以来,互联网金融迅速扩军并广为人知。P2P、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纷纷登台,一如这炎炎夏日,耀眼夺目。但是,它们的出现也伴随着卷款潜逃等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发生。普通投资者如何才能识别正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避免上当呢?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提供了这样一种方法。
  
P2P定位为“信息中介”
  “我其实很想通过P2P网络借贷来投资,因为它提供的投资利息通常比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高。但是,我又害怕,因为这两年卷款潜逃的P2P网络借贷也不少。”长沙网友“枫红一叶”的担忧正是时下不少人对互联网金融又爱又怕的心态。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而发生这种现象的几个重大原因有,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自有账户和客户资金的账户没有分开,有些贷款项目可能根本就不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
  《指导意见》对此有了明确规定: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而且,《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这些方式有助识别是否正规互联网金融
  除了看从业机构的自有资金账户和投资客户的资金账户是否分开外,《指导意见》还提供了一些有助于识别正规互联网金融的办法。
  1、是否备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投资者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官方网站,在“公共查询”的“备案查询”里,进行查询。
  2、是否建立了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指导意见》规定:“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比如,对股权众筹就规定,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
  3、是否超越自身职能。《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目前包括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并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投资者可据此正确认识各类金融理财产品的功能和经营范围,不被夸大的宣传所迷惑。比如,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它的性质和职能就是支付服务中介。
  4、根据《指导意见》,将会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这也有助于大家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另外,在享受互联网金融服务遇到问题时,《指导意见》也给投资者指出了相应的维权机构。比如,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需要提醒的是,只要是金融活动,就会有风险,作为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相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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