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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7月24日> > 总第2557期 > a11 > 新闻内容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本报整理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
  据统计,有三大领域成为了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地带。
  (一)投资理财。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这类机构多设在商业闹市区,租用高档写字楼,门面豪华,一般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对老百姓有很大的欺骗性。
  (二)P2P网络借贷。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这类案件有一些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有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所谓P2P就是个人对个人,以网络为中介平台实现借贷。这是一种依托互联网而新兴的业态,但目前监管方面还比较欠缺,风险比较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全国新发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61起,涉案金额18.0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12571人,同比分别上升177.27%、998%和224.32%。这类案件主要涉及河北、江苏、辽宁、河南、山西、山东等地,个别地方已经出现行业性风险。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吸收农民资金却未用于农业生产,而是高息放贷赚取息差,资金链断裂、暴力催债、“跑路”事件等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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