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5年07月17日> > 总第2555期 > a02 > 新闻内容
“陪餐制”莫步“陪下井”后尘
新闻作者:文/张西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遂宁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将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陪餐制度,以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学生吃得更安全。(7月15日《四川日报》)
  不可否认,学校食堂卫不卫生,学生吃的饭菜安不安全,此前一直被校领导忽略。因为校领导都公务繁忙,无暇顾及学校食堂这个与教学质量无关的“琐事”;再者,校领导还没有养成与学生同吃食堂的习惯。以至于,各地经常发生学校食堂不卫生,甚至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危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此语境下,四川遂宁推出校领导“陪餐制”,规定校领导必须与学生同吃食堂,可以倒逼学校重视学生饮食安全。
  事实上,校领导“陪餐制”,也并非是什么“新招”,可以说是对矿领导“陪下井”制度的一次成功克隆。让矿领导陪矿工下井,将领导与矿工的人身安全捆绑起来,共同承担安全责任。同样,让校长与学生同吃食堂,也是将其身体健康与学生的饮食安全捆绑在一起,成为一个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问题是,从过去矿领导“陪下井”的落实情况来看,显然难尽如人意。比如,此规定发布仅10天左右,各地就连续发生5起矿难,而在死亡名单上,并没有矿领导的大名,也就是说,矿领导并没有按照规定陪矿工下井。
  由此,让人们不得不心生疑虑:校领导与学生同吃食堂,会不会重蹈矿领导陪矿工下井的覆辙?比如,校领导不陪学生吃食堂,或找人顶替陪学生吃食堂,甚至吃学校食堂“特供”的饭菜,由谁来监督?如何查处?否则,校领导“陪餐制”,又将形同虚设,一旦学校食堂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校领导依然可以置身事外,身体安然无恙,真正受害的还是学生。
  因此,“陪餐制”莫步“陪下井”后尘。这就要求,校领导“陪餐”,应有监管“陪同”。指望校领导个个都具有与学生同吃食堂的雅量和勇气,抛开一切私心杂念,主动自觉地执行这个规定,是行不通的。还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常常给校领导念“紧箍咒”,并做到奖罚分明。比如,因校领导没有与学生同吃食堂,而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属于工作严重失职,当视事故等级,追究校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刑责。反之,如果校领导坚持“陪餐制”,杜绝了安全事故发生,当予以奖励;至少,其“陪餐”应视为工作餐,费用由学校“埋单”。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