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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移民”背后的人性与公平之争
新闻作者:文/盛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二孩政策不同,贵州女教师持有安徽开具的准生证,却仍被贵州方面责令引产,否则将被开除公职。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贵州省卫计委专门请示了国家卫计委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意见,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终止妊娠的通知被认定为无效。
  (5月20日《新闻晨报》)
  怀孕5个月还被强制要求终止妊娠——可以想象,当这新闻曝出,公众的第一反应是“不人性”的指责。因此,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剧情很快出现反转,也就毫不奇怪了。暂且不对计生政策的人性问题做过多评论,仅就政策落实的公平问题而言,如果在同样的条件下,有的人可以生有的人不能生,那显然是不公平的。
  当然,女教师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她拿了一本安徽的生育证,有评论称之为“政策打架,群众躺枪”。在此个案中,不同地方政策不同的“政策打架”的确不假,所谓“群众躺枪”却着实是混淆了是非。本事件中有几个重要的日期需要引起关注:原户籍为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的女教师,2015年2月9日将户口迁至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2015年2月10日与丈夫登记结婚,2015年2月17日在黄山市屯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了二孩生育证。
  一个仍在贵州教书且丈夫也是贵州人的贵州籍女教师,却突然将户籍迁到了安徽,户口办妥没几天就办了生育证,为什么?这究竟是“躺枪”,还是“钻空子”?套用“高考移民”的说法,这就是典型的“生育移民”。所以,贵州当地的执法并非无理取闹,只不过在舆论的片面解读下,他们瞬间成了十恶不赦的混蛋。可是,同样都是“钻空子”,如果“生育移民”可以被容忍,为什么“高考移民”却必须严厉打击呢?这是否舆论的双重标准?
  相比直接去国外或者香港生孩子的“生育移民”,利用地区间生育政策细微差异进行的“生育移民”无疑要“低端”不少,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才更有被效仿的可能。当“生育移民”女教师被舆论包装成不人性政策的受害者,必然会有更多后来者借鉴其“成功经验”,这对那些老老实实遵守计生政策的人来说,是否同样构成了不公平?在公民权利的维度,我认同生育权不应受到约束;但在权利平等的维度,只要政策尚未变更,所有人都应同样遵守,而不是谁会“钻空子”谁就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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