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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5月15日> > 总第2537期 > a07 > 新闻内容
醉酒女生生理期遭性侵后惨死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诗韵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8日,是湖南凤凰女孩秀秀(化名)的19岁生日。她的同学在她的QQ空间留言,祝她生日快乐,可是,她再也看不见了。这一天,她躺在冰冷的尸检床上。
  5月5日晚,和同学外出宵夜醉酒后的秀秀,被一起就餐的男同学带至学校附近的酒店,惨遭其中一名男同学性侵后死亡。当时,她正处于生理期。
  “在学校好好的,怎么会死?”秀秀母亲反复问着同一个问题。也正是这一疑问,让她选择刨根追究——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5月11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陪同秀秀的家属来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试图还原事发当晚的情景。


  
学校紧急“请”家长来校
  “您好,是秀秀家长吧?有紧急情况需要请您来趟学校。”5月6日上午,一个电话吵醒了秀秀的父亲裴志强。他心头一紧,难道女儿出事了?应学校“双亲最好都能到场”的要求,裴志强立马给前妻(秀秀母亲)黄女士打了电话。
  “学校工作人员不肯说什么事,只是说秀秀出事了。”一路上,裴志强脑海里浮现无数场景,打架?闹事?还是其他意外?直到赶到长沙的那一刻,裴志强才得知,不满19岁的独生女儿秀秀已经躺在了长沙市第八医院的太平间里。
  秀秀母亲几乎昏厥过去。裴志强强忍悲痛,听长沙县湘龙派出所办案民警王展说完了情况——
  经警方初步查明,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秀秀于5月5日晚9点多,与校友、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及其他三名同学(二男一女)一起外出吃宵夜,并喝醉了酒。当晚近11点,在两名男同学的协助下,秀秀被王某带至学校附近某酒店。随后,在该酒店402号房间内,王某对秀秀实施了性侵。第二天早上6点多,王某叫不醒秀秀,便叫来一起喝酒的几名同学,拨打了120。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她已死去多时。事发后,王某已被警方逮捕拘留,以强奸罪立案。
  裴志强始终难以接受女儿死亡的事实。面对警方初步的调查结果,裴志强和家属都表示质疑:“为什么酒店能让喝得烂醉的女孩被别人带进房间?为什么警方不抓犯案的同伙?为什么学校没人管学生?”
  
三名男同学将醉酒女学生抬到酒店
  秀秀母亲瘫倒在医院,口中不忘念叨:“一定要还女儿一个真相!”
  从医院太平间出来,裴志强在几名亲戚的陪同下,首先来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出差,副院长开会,负责人不在……总之,没有一个领导能见我们。”裴志强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5月6日,他们在学校等了一天,接待他们的只有一位辅导员,“她说学校对这个案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只是今天负责的领导都不在”。
  “我要求查看5月5日晚学校的视频记录,被拒绝了。”裴志强说,辅导员称自己做不了主,视频已经被湘龙派出所的民警调取,所以不能给家属看。
  于是,裴志强辗转找到了女儿出事的酒店,调取了事发酒店的监控视频——5月5日晚约11点,王某一人走进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大门附近一家酒店进行了入住登记,之后,他又走出酒店。约一分钟过后,在王某及另一名男子的协助下,一名男子背着失去知觉的秀秀进入酒店。
  视频显示,在王某打开酒店房门时,秀秀被直接放在地上。门打开后,另外两名男子离开,留下不省人事的秀秀和王某在房间。
  “当时酒店的床单上全都是血。”裴志强抹着泪,“办案民警王展跟我说,王某已经招供了,承认当晚他对毫无知觉的秀秀实施了性侵,他也知道当时的秀秀正在生理期。”
  然而,让裴志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女儿在被强奸后会突然死亡?据王某的口供,对秀秀实施性侵后,他洗了个澡,下楼买了烟,之后便睡着了。直到5月6日清晨6点,他发现秀秀有些“不对劲”,怎么叫都没反应,才打电话叫来前晚一起喝酒的同伴。待他们到了酒店,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可惜,一切为时已晚。
  
预谋还是意外?
  裴志强得知,当晚秀秀是应同学易婷(化名)之邀吃夜宵喝酒。秀秀醉后,易婷返回了学校寝室。裴志强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女儿喝酒,他们是知道的。不过,考虑到她已经成年,并且不是喝酒闹事的女孩子,就没有阻止过她。每年家庭聚会,秀秀都会和长辈们一起喝点酒,“一般来说,她喝上7两左右的白酒都是没问题的”。记者从秀秀同学处了解到,她是出了名的“能喝酒”。
  因此,裴志强并不相信口供中所记录的5两白酒就能让女儿喝得不省人事。在他看来,喝醉酒后,其他几名同学应该制止王某带她去酒店,而不是协助。
  “是不是几个人都商量好了,刻意灌她酒? ”裴志强想不通这些问题,便希望找到易婷,从她口中了解真相。然而,从事发的5月6日起,易婷的电话便无人接听,学校也不愿安排见面。
  “如此大的一个命案,学校怎么能逃避呢?”如今,裴志强和家属已在长沙呆了7天时间,“我们感到求助无门,我们真的只求还孩子一个真相,让她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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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以强奸罪立案
  “人都死了,为什么是强奸罪而不是杀人罪?”面对裴志强的质疑,湘龙派出所办案民警王展表示,有口供显示,秀秀和王某是男女朋友,早前也有过相聚。从两名同伴男生口供中反映,他们只是好友聚会,并没有事先商量。而同伴女生易婷在口供中提到,“想撮合秀秀和学长王某,所以才会约着一起吃夜宵”,并没有谋杀动机。
  然而,对于“秀秀和王某是男女朋友”的供述,裴志强和家属都十分怀疑。裴志强告诉记者,就在今年“五一”,回家探望外婆的秀秀还对家人表示没时间谈恋爱,“现在课程多,又还要努力准备专升本自考”。
  王展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通过他们对秀秀和王某之间的短信推测,事实应该是王某在追求秀秀,还未确定恋爱关系。目前,王某已经认罪,案件已移交到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而另外的同伴三人,仍处于监护状态,应随时配合警方传召。
  
学校:已成立专案小组,绝不逃避责任
  学校是否真的避而不见?5月10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主任吴铁平告诉记者,学校并没有逃避责任,早在5月6日当天,学院就成立了“专案小组”。
  “我们已经为秀秀的家属安排了食宿,有专人接待。”吴铁平说,但来学校的家属从最初的30人扩展至近100人,严重威胁到学校的安全,才依照派出所和县政法委指示,学校不再接待新增的家属。
  那么,为何学校多次拒绝家属希望与易婷等三名同学见面的要求?吴铁平解释:“这是派出所的意思,他们现在还是有效证人,学校要对他们进行监管,方便警方24小时传话。”随后,吴铁平还向记者透露,目前三名学生的心理状态都非常不好,尤其是易婷,每天都在哭哭啼啼,正在接受心理治疗。“学校也担心家属做出不理智行为,所以要避免双方直接见面带来的安全隐患。”
  目前,各方都在等待医院的尸检报告出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律师说法>>
  
学校、酒店、陪酒同学或都有责任
  针对秀秀的死亡谁来担责的问题,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了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
  刘凯律师表示,涉嫌强奸罪,并且导致了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将有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至于学院是否担责,要看其在管理上是否存在疏忽和失职。
  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六条的规定,酒店明知秀秀醉酒、身体可能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尽最大之谨慎注意义务防止秀秀遭受人身损害,即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及时报警或者通知醉酒者的家人,但其却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秀秀的死亡应承担一般过失责任。
  至于劝酒的同学是否担责?刘凯认为,根据目前的判例,劝酒人需要对饮酒者醉酒死亡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四种:第一,是强迫性劝酒,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本案中,如果一起喝酒的同学在与秀秀饮酒期间,对其没有尽到一般人所应尽的注意义务,未有效劝阻其适量饮酒,致使其饮酒至醉酒状态;在聚会结束后,对秀秀仍然没有尽到适度、合理的提醒、注意、照顾之义务,未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阻止事件的发生。一起喝酒的同学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编后>>
  自从2005年9月,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将“学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结婚”写入新规定,大学生谈恋爱便不再是一个敏感问题。但是,这起事件给我们提的一个醒就是,大学生们应该怎样恋爱,如何学会爱和自爱,以及女大学生们如何自我保护,应该成为新的重要问题。家庭、学校、社会,还有大学生自己都应该行动起来,而不是被动应付,以免下一个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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