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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上吸烟该戴“紧箍咒”了
新闻作者:文/陈华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高铁、动车组吸烟案例32起,5起致列车晚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对于吸烟行为造成减速、停车等严重后果,扰乱正常运输秩序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4月25日《法制晚报》)
  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其危害不容小觑。尤其是在高铁上,可能一人吸烟,导致整趟列车受到影响。因为高铁、动车内装有吸烟自动报警系统,如果有旅客在车厢内、卫生间内或车门处吸烟的话,会造成列车自动报警,并由此导致列车缓行或临时停车。这样一来,势必会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由此可见,“高铁上吸烟被拘留”并非是小题大做。
  事实上,在此之前,鲜有乘客在高铁上因吸烟而受到拘留处罚的例子出现。这是因为,一方面,铁路部门基于对吸烟乘客的人性化考虑,往往是进行简单的警告处理,或者象征性的罚款了事。道理很简单,如果乘客因一支烟被拘留了,于情来讲,未免显得有些代价过于沉重,更别说会耽误其他事情,耽误正常的生活、工作安排等因素了;另一方面,缺少相应的硬性法律法规的内容条款支撑,在处理起此类事情来总感觉于法无据。所有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高铁、动车上吸烟的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发生。而仅去年高铁、动车组吸烟案例32起,5起致列车晚点的这组数据就足以说明问题。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近年来地方及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出台,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上实现最严格的禁烟,已经具备了充足的条件。故而,“高铁上吸烟被拘留”已不再仅限于理论层面的禁止,而是到了理论和实践上都必须严格落实的时刻。
  其实,更应理性看待“高铁上吸烟被拘留”这一事实,因为公共利益面前,不容许个人太多任性。吸烟者若能从公共利益、他人利益、自身健康综合权衡一下的话,或许不用付出“被拘留”的代价。从这点上看,我们并不希望动用拘留处罚措施,而前提是有关旅客必须以切实行动维护整趟车上所有人的利益。否则的话,动用拘留措施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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