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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互殴女乘客彰显法治威严
新闻作者:文/杨维兵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4名在大连飞往深圳ZH9724航班上因座椅纠纷而大打出手的女乘客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民警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不仅没有办成正事,还在各自的人生档案上留下污点。(4月15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在航班上因调整椅背、孩子吵闹等小事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已不在少数。这些“空闹”事件,不仅影响了正常的航空秩序,造成航空安全隐患,而且产生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走出家门,到省外、境外、国外旅游或办事,更多人通过乘坐飞机出行。然而,近年来不断曝光的“空闹”事件,给国人的文明素质和人文素养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些“空闹”事件都是少数旅客的个人行为,但放在机场或航班这个特殊的环境里,很容易被浓缩成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如果让这些不文明行为继续“任性”下去,不仅会破坏中国航空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给国家形象带来巨大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92条规定:“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05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0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5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在禁烟区吸烟;抢占座位、行李舱(架);打架、酗酒、寻衅滋事;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4名女乘客在航班上因座椅调整而打架,不仅扰乱了航班飞行秩序,而且严重影响飞行安全,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南通公安机关将她们拘留5日,彰显了法治的威严,体现了民航管理部门果断处置“空闹”的决心和信心。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如果违反了,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在地面如此,在空中也如此。在现实中如此,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也如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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