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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护士“没耐心”的文件缺“耐心”
新闻作者:文/王文武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你遇到过护士没耐心的情况吗?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责任护士应为患者提供入、出院护理服务,不得交由进修护士和实习护生完成。(3月18日《京华时报》)
  不管什么行业,有个谦和有礼的态度是应该的,两部门发文要求杜绝护士没耐心现象,创新服务形式的初衷也是好的,但问题是,这样的红头文件,如何执行?谁去监督执行?如何有效公正执行?作用究竟有多大?发现问题如何处置?这些问题,似乎不是一个简单的杜绝护士“没耐心”的文件就能解决的。
  还有就是,假若因护士短缺、患者鸡蛋里挑骨头等原因造成的“没耐心”,又该如何处置?笔者身边就有不少护士朋友,论地位,不如医生高;论收入,不如医生高;而从辛苦程度来说,不低于医生。现在医院医护比例严重失衡,护士严重不足,这使得护士的人均工作量大幅增加。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容不得半点差错。还有,护士还有体制内、体制外区分,无论收入还是待遇,差别很大。文件又该如何区别对待?该文件出台时,有没有充分调研护士工作的各种情况?
  中国的法律很多,除了法律,还有法规、条例、规定,以及政令、意见等。这些制度种类齐全,可谓花样繁多,可一些制度有一个通病——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比如说,卫生部早在2002年就禁止医生“走穴”,但只坚决反对医生“走穴”行为,强调医生兼职必须规范化管理,却自始至终没有具体、严厉的惩治措施。国家的制度不能只说怎么做、做成什么样,而不说如果不如此则怎么办。就像医生“走穴”,直接取消行医资格不就得了?希望政令、规定出台时,增加责任追究机制,甚至不惜以重典协助,确保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制度设计要充分地接地气、无限地接近可操作。很显然,杜绝护士“没耐心”的文件也缺“耐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细节不提前规划好,执行就会出现断档、断层。以文件的形式进行落实,根本就是不负责任,不仅不能达到发文目的,反倒给人以一种部门在刷“存在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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