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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少年无知偷食禁果,妇联维权主动干预
新闻作者:通讯员 于程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于程)2月9日,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朱某强奸案,县妇联副主席、人民陪审员李矿辉参加了当日的庭审。
  朱某系汝城县某中学15岁男生,与另一中学13岁女生何某相恋,多次偷尝禁果,后被何某母亲发现报案。朱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获悉该案原委后,县妇联迅速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干预机制和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经妇联协调评估,公安机关对朱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逮捕决定,司法局派遣专门律师开展了法律援助。县妇联还对双方父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朱某赔偿了被害人精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父母的书面谅解。
  目前,该案已经宣判,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即日可回到校园继续学业。下一步,县妇联将对朱某、何某进行心理疏导,并持续关注他们的成长,联合有关部门对家庭教育弱化、青少年性教育缺失以及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等社会问题探讨研究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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