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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2月06日> > 总第2511期 > a07 > 新闻内容
剑胆琴心,听女检察官讲故事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徐美龄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是一个很普通的科室,但是,因为一个个“她”的出现,这个科室又显得很不普通。这个科室有8名检察官,其中7名是女性,3名女检察官分别担任了科长、副科长职务;2011年以来,这个科室办案1899件,凭郴州市十分之一的公诉力量办理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其中女检察官办案1450件,占全科案件比例的76.36%,相当于平均每人每年独立办案70起。她们多人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蝉联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考核第一名,还荣获“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她们中,有人被称作“袁捕头”;有人爱拍儿子照片,却从来不敢在微信、微博上晒;有人笑称跟自己出门最安全,因为她知道,郴州哪个地方寻衅滋事最多,哪个地方飞车抢包频发,那个娱乐场所犯罪率高……
  作为女检察官,她们在公众面前,通常是严肃的面孔、干练的发型,再配上一身制服,只可远观。其实,她们既执法如山,也柔情似水;她们既是工作上的“女汉子”,也是生活中的俏佳人。
  
袁章午:刚柔并济 守护正义
  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的五楼办公室里,厚厚的档案材料堆满了公诉科科长袁章午的办公桌。中午12点半,公诉科办公室的每位检察官依然处在工作状态。
  一般人印象中的检察官,都是不苟言笑的。而记者眼前的女检察官袁章午,身形娇小,衣着简单素雅,待人温婉,说话轻声细气。
  “袁捕头”是同事们送给袁章午的外号,也是对她气场如此强大的赞赏。袁章午有一项“绝活”:经她提审的嫌疑人,多半会哭得稀里哗啦,最后还要对她千恩万谢。在这个瘦小的女检察官身上,“正义”两个字显得如此生动。
  2008年6月,在办理成某涉嫌抢劫罪公诉案件时,被告因狡辩已无法自圆其说,便做垂死挣扎,向法厅申请要求他回避。当下,旁听席上被告人的亲属更是对她破口大骂。休庭后,袁章午遭到了被告家属的围攻和谩骂。但整个过程,袁章午泰然自若,为了工作被人身攻击,这并不是第一次,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袁章午委屈但是越发坚定。经过检察长批准,她再次以公诉人身份出庭公诉。在被告家属的怒目以视中,经过调查举证、质证后,袁章午在发表公诉词中说道:“今天我仍能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事实证明被告人成某是无端猜测,回避的理由不成立。尤其是被告人家属不分青红皂白对公诉人进行人身威胁、恐吓,这不仅不会使我退却,相反更坚定我揭露事实真相的决心!”被告成某最终认罪,并向袁章午道歉。
  犯罪毁灭的,可能是一个人一生的幸福,更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未来。袁章午经常告诉自己的儿子,人要活得自由,就坚决不能触犯法律。而作为一个检察官,袁章午认为法律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拯救。
  2007年,正在郴州某中学读高三的向某晚自习逃课上网。在网上看到了一些不雅视频后,他在返校途中对一名年轻女子作出了猥琐动作,但因为过于害怕并未得手就逃跑了。女子报警后,向某被抓,并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
  经过全面调查,办案人员发现向某是某重点中学的学生,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无恶习和前科劣迹,且同学老师对其人品都十分肯定。
  拿到案子的袁章午心情很沉重,对于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青少年,导致犯罪纯属网络引诱和一时冲动。也许是同样作为母亲,袁章午更能体会到孩子家长的痛心和无助。对于偶然失足的未成年人,一旦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容易使其受到“交叉感染”,人格精神容易受到创伤,很有可能断送他们的美好人生,颠覆其命运。考虑到这些因素,一方面,袁章午在提审时教育向某,让他深刻悔悟,并与他的家长、学校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向某的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她召集向某家长和被害人直接进行协商。当从袁章午口中得悉向某的详细情况和检察院的一番用意后,被害人表示极大的宽容,最终也愿意与向某的家人达成谅解。
  半年后,向某被一所重点本科院校录取,袁章午收到了一封来自向某的信:“袁阿姨,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教育、警醒,让我在错误的轨道上悬崖勒马……”
  
朱丽敏:打黑除恶,她是被告律师也佩服的检察官
  “你看这是我的儿子,很可爱吧……”女检察官朱丽敏反复翻着手机中的图片向记者展示。跟很多年轻的母亲一样,她喜欢给孩子拍很多照片记录他的成长,可是丈夫却跟她说,千万不要将儿子的照片公开上传到微信、QQ,也不要跟别人过多的谈及自己的家庭。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朱丽敏所办理的案件中大多数是打黑除恶的大案要案,她所面对的不只是法庭上的犯罪分子,还有这些犯罪分子身后更大的危险漩涡。
  2013年,唐某卫、唐某亮、唐某量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是郴州市检察机关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涉黑犯罪团伙案件,也是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涉黑犯罪团伙案件。为了将该案办成铁案,朱丽敏与专案组成员封闭办案50多天。
  在办案过程中,朱丽敏时常会接到恐吓电话,甚至凌晨1点、半夜3点,也时常有恐吓电话打来。每每这个时候,她总会迅速跑到儿子的房间看看,看到空空的房间才想起孩子由外公外婆照顾着。情绪过于紧张时,她甚至会在梦中大声重复犯罪分子的罪行,被丈夫叫醒安慰后,却再也睡不着了。朱丽敏说,对于丈夫和孩子,她时常感觉到很抱歉,生怕他们遭遇不知名的报复,而他们却总担心她的安危。
  在提审嫌疑人时,朱丽敏总是从情从理举例让他们理解自己所犯的罪名,直到涉黑案的一名主要头目对她说:“检察官同志,我知道你绝对不会放过我,但是同样我也相信你,绝对不会冤枉我。”
  2013年8月12日,当朱丽敏带领公诉组拖着装满案卷的大号旅行箱出现在法庭上时,同行都捏了一把汗:她们的“对手”是24个被告人聘请的12个辩护人组成的律师团。5天的庭审,长达62页的起诉书,作为主办公诉人的朱丽敏掷地有声的举证,环环相扣的答辩,充分揭露了被告的犯罪事实,就连辩护律师也不得不折服。最后24名嫌疑人,全部判处了实刑。
  长年封闭式的办案,让朱丽敏总是离家不远却难以回家,对儿子甚是想念却难以呵护。9年来,朱丽敏办每一件案子都风风火火,绝不含糊,“如果我不在办公室阅卷,那我就在看守所提审;如果不在看守所提审,那就在法院开庭。”朱丽敏为工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她笑称自己有着特殊的“公诉”情结,越是案情复杂,她越乐于挑战。
  2011年,家住安徽的未成年人王某来到郴州,卖掉自己一个肾只为买一个苹果手机,成为当年轰动网络的热点事件。起初这个案子均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批捕,为保护被摘肾少年的合法权益,朱丽敏通过仔细分析和反复论证,将该案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案,最终促成刑事和解。
  2011年,郴州市北湖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12.12”专案。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民怨极大。承办人朱丽敏也将这块硬骨头拿下,在短短的11天里,审查了上万页的案卷材料,涉嫌22名犯罪嫌疑人的12项罪名、35起犯罪事实和29起违法事实,写下了18万余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3万余字的起诉书。21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的刑罚。
  “2014.4.9”湖南省衡阳市贿选案,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承办其中的13起,朱丽敏去衡阳封闭式办案6个月,顶住各方压力执行起诉,最后13起涉案人员13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拘役不等的刑期。
  
吴媚:大大咧咧却心思缜密
  在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里,7名女检察官办案各具特色,而性格大大咧咧的吴媚却是被公认为心思最为缜密的公诉人。
  2013年,吴媚接手郴州永兴人邓某的交通肇事案。表面上,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吴媚却在案件细节审查中发现了问题。邓某证词中说带被害人去医院救治,可通过调取监控以及邓某的通话记录显示,邓某当时驾车是朝医院相反的方向行驶,并在途中有多次通话。经过多次取证之后,吴媚发现了真相。原来,邓某当时在撞倒被害人后将其抱上了车,被害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下,邓某起初准备自己处理受害者故驾驶车辆往城外走去。在这期间,邓某电话联系朋友后,又改变主意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最终因为延误救治时间从而导致被害人死亡。
  吴媚在准确界定普通交通肇事犯罪和交通肇事后转化型犯罪之间的区别后,运用刑法专业知识严密分析,通过引导侦查补证,亲临模拟现场分析,还原案件事实,在取得大量佐证证据后,果敢判定邓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虽然这起交通肇事案,双方当事人在最初时存在一些争议,但吴媚的认真却让这些争议消失了。最终,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邓某也未上诉。
  吴媚告诉记者,往往一个小的细节极有可能造成冤案错案,她要做的就是还原事实真相。
  在公诉科工作10年的时间里,因为长期处于高频率的细节审查上,吴媚笑称跟自己出门最安全,因为她知道郴州哪个地方寻衅滋事最多,哪个地方飞车抢包频发,那个娱乐场所犯罪率高。
  但不管怎样,吴媚说激情与挑战并存这才是生活,公诉人就是要将公平和正义进行到底!
  
她们>>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现有检察官8名,其中女检察官7名,3名女检察官分别担任了科长、副科长职务。7名女检察官平均年龄32岁,均系中共党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2名。2011年以来,公诉科共办案1899件,凭全市十分之一的公诉力量办理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其中女检察官办案1450件,占全科案件比例的76.36%,相当于平均每人每年独立办案70起。一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女检察官们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职责中,正气凛然,执法如山,在公诉岗位上彰显了新一代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为构建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先后荣获“郴州市芙蓉标兵岗”、“郴州市巾帼文明岗”、“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还多次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北湖区“打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蝉联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考核第一名。公诉科女检察官们多次被市、区党委记功、嘉奖,多人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郴州市杰出青年卫士”、先进个人、全省检察系统优秀调研论文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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