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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太亮丽,带来“白亮污染”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徐美龄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玻璃幕墙造成光污染,影响驾驶员遭吐槽—— 大楼太亮丽,带来“白亮污染”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徐美龄 “开车经过十字路口,突然被强光晃了眼,吓得连忙踩刹车,结果后面的车差点追尾。缓过神来一看,才发现是路口高楼的玻璃幕墙反射阳光,正好照到了我的眼睛,真是太危险了!”长沙市民张女士的这一遭遇并非个案,不少人曾致电今日女报,他们有着共同的疑惑:楼体反射光算不算光污染?如果因此而酿成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划分责任?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它们的“外衣”也越来越绚丽。只不过,建筑“求美”,却苦了被“亮瞎眼”的市民。 ■ 光污染,就在我们身边 人们向往光明,但不合理的建筑和过度照明,却让光污染这个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光污染这个披着美丽外衣的“城市杀手”,不仅对视觉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危害,还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元凶之一。 浙江大学城市规划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王伟武曾从城市生态系统的角度,全面梳理了光污染的危害。“目前,国际上将日常生活中白亮污染,主要指玻璃、镜片等刺眼的反射光;彩光污染指舞厅、夜总会、夜间游乐场所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各种广告招牌的霓虹灯等确定为光污染。” 王武伟指出,随着建筑装饰的丰富,也为光污染在白天的出现提供了“温床”。 “商业楼宇外部的玻璃幕墙,作为一种美观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成为现代高层建筑潮流的显著特征,但由此造成的光污染却让人始料不及。有一些玻璃幕墙还含有一定的金属钴成分,其本身就是放射性元素,在阳光照射下更容易使人受到放射性污染,严重时会破坏人体的造血功能,引发癌症或其他疾病。” 王伟武说,针对建筑物幕墙造成的“白亮污染”,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就已开始限制在建筑物外部装修时使用玻璃幕墙,有的还明文限制使用釉面砖和马赛克装饰外墙。“但在我国,玻璃幕墙、抛光墙面等反光材质在建筑界仍被看做具有时尚范儿,且被众多城市大量使用,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尤为突出,这便大大增加了城市光污染的源头。” ■ 建筑“比美”,带来“白亮污染” 车主叫苦:高楼“亮瞎眼” 您看到的这张图,是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近日驱车经过长沙市韶山南路雨花亭路口时拍下的。此时正值下午下班高峰期,因为阳光照射,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反射出强烈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也对驾驶造成了严重干扰。 显然,受此影响的并非记者一人。名为“留级哥哥V”的网友也在新浪微博上传了在同一地点拍下的图片,并发文称:“冬日暖阳,玻璃幕墙;反光刺眼,光线污染?” 这张图所反应的,便正是光污染中的“白亮污染”。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楼越建越多,使用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等作为墙面的建筑物也越来越多。“这类墙体确实漂亮,也非常打眼,可一旦遇到晴好天气,这些玻璃幕墙建筑物的墙面反射光简直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居住在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的刘先生说。 1月14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长沙街头随机采访,不少市民反映,自己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过这类来自高楼大厦的“光污染”,特别是有车一族,他们更是纷纷吐槽高楼玻璃幕墙反射的强光“让人头昏眼花,十分影响驾驶安全”。 长沙市民张女士说,出太阳的晴好天气明明适合出行,但每次开车经过这些玻璃幕墙建筑时,眼前便会“忽然白光一片,闭上眼睛都不能立刻缓解,只好赶紧刹车减速,非常危险”; 市民龙女士则表示,公司刚好在自己家的正东方,所以每天开车上下班便成了苦事一桩:“早上出门时从西往东开,下午回家时从东往西开,一路上不是被阳光直接晃眼睛,就是被高楼反射光晃眼睛,既难受又不安全。”虽然车上的遮光板能挡住一部分强光,可同时也遮挡了视线,龙女士为此还挺疑惑:“如果我开车时因为建筑物墙体反射光而导致看不清对面来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强光酿车祸,遭遇举证难 龙女士的担忧其实情有可原。某汽车用品网站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4%的人认为在强光下开车会引发交通事故,有22.89%的人曾因强光刺眼而发生过车祸,且我国由于光污染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长沙市民刘先生说,去年夏天,他在城区道路行驶时,突然一道强光闪过,眼前顿时一片漆黑。他连忙刹车,但还是发生了车祸。后来他发现,那道“从天而降”的强光正是路口一座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反射过来的。“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强光而造成的事故,交警勘察现场后,没有采信我的说法,还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让我负了全责。” 有着10年出租车从业经验的司机夏先生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记者,到了下午,特别是接近傍晚时,长沙市内一些路口的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反射的光线便会直接照进驾驶室内,非常刺眼。在这种情况下,司机都会放下遮阳板,或戴上墨镜,避免强光影响司机对路况的观察。 对此,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致电湖南省交警总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很难给予责任划分,“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则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光污染光危害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因玻璃幕墙反光导致交通事故而引发纠纷,也没有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可以适用。但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驾驶人员若能证明幕墙反光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仍然可以依据前述规定向幕墙所有人或使用人追责。 ■ 高楼光污染,伤眼又伤身 除了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近年来,因长期受楼体强反射光困扰而被迫关窗“不见天日”,甚至辞职、搬家的事件也是屡见报端。 人类追求光明,但为何这太阳照到楼体后折射出的光线反倒会对人造成伤害呢?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周晋解释道,在太阳光照射下,白色的粉刷面反射系数为69%-80%,而光滑的镜面玻璃的反射系数则高达82%-90%,光几乎全被反射,比绿色草地、森林、深色或毛面砖石外装修建筑物的反射系数大了10倍左右,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 “被这种反射光晃了眼睛,一般人只会暂时觉得不舒服,并不会太过重视。但如果长时间接触,便会给人的眼睛造成很大伤害。”湖南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段国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光线,特别是肉眼看不见的红外线和紫外线,会对眼角膜和虹膜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人的视力急剧下降和白内障发病率高企。长时间在白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还会感觉头昏、心烦、睡眠不好,进而对整个人体的调节系统造成影响,使人产生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 查处光污染尚无法可依 不过,尽管高楼玻璃幕墙造成光污染且坏处多多,但却并未引起广泛重视。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走访了几家采用玻璃幕墙装修的大楼的物业管理部门,但对方均表示“并未接到过类似投诉”,某李姓经理则说“在行业内的交流中关注过这个问题”。 1月15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了湖南省环保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现行《环境法》的对废气、废水、废渣、噪音都作出了认定,唯独对光污染的侵权行为缺乏考量,也就导致了光污染的治理缺乏法律依据。尽管一些省市的条例、规定中对光污染有明文规定,但都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强调应当防治,具体如何防治及光污染侵害发生后如何处理并未提及,也无相应的罚则,而且因为是地方性规定,适用范围及效力有限。正是这些原因,致使环保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虽然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玻璃幕墙光学性能》中对玻璃幕墙的反射比提出了具体标准,但因其并非强制性条文,因此执行效果并不好。对此,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周晋也建议,如果要治理建筑幕墙的光污染,国家应出台更具执行力的强制性标准条文,并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源头进行控制。“比如,墙面选材尽量使用毛玻璃等材质粗糙的,而不要采用全反光玻璃;在安装玻璃幕墙时应注重角度,尽量避免在凹形、斜面建筑物使用玻璃幕墙等。” ■链接 没标准不代表不侵权 虽然光污染现在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认定,但不表示法律上不能认定侵权。如果光污染对市民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影响生活起居、住宅安宁,就构成了民事侵权,居民可以申请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如果造成了损害后果,还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与光污染相关的最新法律为《物权法》,其中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对于侵入人们居住的光污染,不管是自发光还是反射光,如果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前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相邻关系纠纷,或者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作为案由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索赔损失。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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