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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1月09日> > 总第2503期 > A04 > 新闻内容
当不成干部,我回家当农民都不行?!
新闻作者:陈炜 李旦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于如今的大学生来说,户口是否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是一个选择题;但对于2003年以前考取大学的人说,这却是一个肯定句。
根据当时的政策,原籍农村的大学生入学后,户口必须迁入学校,同时享有“国家干部”身份,并不再具有村民资格及其相应权利。在“城市户口”拥有巨大吸引力的当时,能够“跳出农门”吃上“国家粮”,这项政策无疑被众多农村学子视为改变人生命运的魔法。
但时过境迁,城市的华美外衣渐渐褪色,激烈的竞争下,当初那一批批走出乡村的大学生,很多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国家干部”,有些甚至没有找到工作,四处漂泊。于是,他们中有些人想着要回老家。
但此时的老家,并不是那么好回的。在“村规民约”和集体经济利益的左右下,要再把“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了数名户口外迁的大学生,他们或是失去相应的土地权益,承受经济上的损失;或是户口回迁受阻,被迫远走他乡讨生活……
当初响应国家政策,如今却导致了他们的尴尬现状。


■大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变迁
大学生升学是否应将户口迁入学校,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
1995年以前,我国实行毕业生“包分配”政策,原籍农村的大学生入学后,户口必须迁入学校,不再具有村民资格及其相应权利。
1995年-2003年,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但户口政策仍未改变。
2003年后,户口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实行入学时户口自愿迁移原则。若选择保留农村户口,则村民资格及其相应权利不变;若选择迁入学校,则不再具有村民资格及其相应权利,毕业后可以再迁回原籍,但不再是农业户口,将转到非农户口的集体户口,不享有村民资格及其权利。也正因为如此,对于部分村民福利较好的农村地区的学生,是否把户口迁入学校,是值得权衡的一件事情。

遭遇“户籍三章”:征地拆迁利益难享
假如时光倒退18年,陈明雄说,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户口从老家迁出去。
家住邵阳市邵东县火厂坪镇木林村的陈明雄生于1977年,兄弟姐妹四个,他排行老二。因为家里负担重,高三没读完,成绩不错的陈明熊就辍学了。
就在陈明雄辍学的第三年,年长他几岁的刘铭考上了湖南农业大学,成了村里第一名大学生。
“村支部专门找来一支花鼓队表演庆贺。”年过六旬的村支书张寿庚对当时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时候村里有文化的人少,而村支部之所以请来花鼓戏班,一是祝贺,二来也是为激励更多的孩子发奋读书”。
乡亲们的热情也让陈明雄感受到,考上大学是一件极其光彩的事。为此,19岁的陈明雄立志,无论如何也要考上大学。
1997年夏天,陈明雄以复读生的身份顺利考上大学。尽管当时的大学毕业生已经不再包分配,但入学必须迁户的政策仍在实行。
对此,陈明雄的父亲陈明波至今记忆犹新。那时,他拿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跨上凤凰牌自行车,一路骑得飞快,心急火燎地前往火厂坪镇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陈明波“心里格外舒爽——脚下踏的是‘凤凰’,如今家里也终于飞出了一只‘凤凰’”。
但变化来得让人始料未及。就在陈明雄考上大学的第二年,县里审批实施的公路扩建项目刚好将木林村纳入征迁范围。由于村里发放征迁补偿款的原则是按照户口、人头分配,陈明雄便想在补偿款尚未到位前将户口重新迁回老家。
但事情没他想的那么简单。“派出所民警说,要回迁户口,必须有村组、村委以及乡镇政府的签字和盖章,也就是所谓的‘户籍回迁三章’。”陈明雄表示,对于自己户口回迁的意愿,乡政府和村委都同意,但唯独在村组,他连连碰壁。
“当时我父亲还是村里的干部,但即便他去求情,村组依然不同意。”陈明雄说,当时村组的意见是,只有在征收期间出生、刑满释放、军人退役以及征收前婚嫁(限于初次结婚)的村民才可以迁入户口。
这让陈明雄很郁闷:“我又不是自愿迁出户口,只是国家政策如此,我有什么办法?”但陈明雄的抱怨并未得到村组的理解,“他们觉得多一个人回来,大家分到的钱就会少”。
最终,征迁补偿款下来后,村里每人都分得了5000元,这在当时可不算小数目。但由于陈明雄的户口已经迁出,他最终也没拿到征地补偿款。
对于陈明雄的遭遇,邵东县火厂坪镇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工作人员陈胜华也深有感触。他说,不管以前还是现在,虽然国家规定公民户籍回迁自由,但在农村,户口能否成功迁入,必须要经过村组、村委和乡镇“三道关”。
“但因为‘村民自治’和‘村规民俗’的制约,户口回迁如今变得复杂起来。”陈胜华表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政府对于农村土地,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土地的征收利用情况越来越多,而土地征收后政府会按人头给予每家每户数额不菲的经济补偿。“如果户籍原所在地存在集体经济利益,便很难将户口迁回。毕竟,大部分村民都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

迁回的户口成了空壳:“我的土地没有了”
相比起户口回迁过程困难重重的陈明雄,常德市石门县维新镇大垣场村的覃勇顺利地将户口迁了回来。只不过,户口迁回来后,他却面临着更大的迷茫。
1999年,覃勇考上了南昌的华东交通大学。按照要求,覃勇在入学时把自己的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到了学校所在地。尽管当时已经不包分配,但覃勇仍觉得这是件天大的好事:“我终于能够摆脱农民身份,享受城里人的待遇了。”
但时过境迁,当初的兴奋与激动早已找不到踪影,如今的覃勇最大的愿望,却是当一个真正的农民。
2004年,覃勇大学毕业,为了方便找工作,他把户口放在了南昌市人才市场。但竞争激烈,覃勇的工作找得并不顺利,最后,他只能在工地上做建筑工人。
工资不高、工作地点不固定,而且还特别辛苦,2007年,在外漂泊的覃勇有了回家的想法:“我在外面这么混着也没意思,回了家,至少能陪伴父母,吃得好睡得香。”
但父母并不愿意儿子就这么回来。他们觉得,在南昌过得再不好那也是在城市里生活,何必回家当一个地里刨食的农民。所以,他们力劝覃勇考公务员。但考公务员也不是一条容易走的路,连续考了好几年,覃勇都没能考上。
时间到了2010年,覃勇回家的愿望更强烈了。“而且当时我的户口虽然迁移出去了,但村里属于我的地却还保留着,所以我回家后还有退路,至少能种地过日子。”覃勇说。
眼见孩子回家的心愿坚决,父母便也同意了。于是,户口回迁这事也被提上了日程。随后,覃勇的父亲覃思建找到了大垣场村的村支书,告诉了他想把儿子户口迁回来的想法。
覃勇户口回迁的过程远比他想象的顺利。经村、镇盖章同意,再经由石门县公安局审批后,覃勇的户口于2011年4月重新迁回了自己的出生地。
本以为自此便可顺理成章地当农民的覃勇,在2013年却突然丧失了自己的土地权益。
户口都回来了,为何会突然失去土地呢?事情还得从大垣场村2007年准备修水库时说起。
为了修水库,大垣场村的七八十名村民有一半迁出了村子,被政府安置在石门县的另一个村庄生活,覃勇一家也在迁移范围内。但因为当时覃勇的户口还没有迁回来,所以移民安置人口统计时便没有算上他。
到了2013年,维新镇政府对大垣场村没有迁移出去的人口和土地进行了重新划分,也就是在这一次,覃勇一直拥有的8分土地被分给了别人。
父亲覃思建想不通为什么儿子的土地会被“剥夺”:“我儿子是响应国家的政策把户口迁出去的,如今户口迁回来了,为何反而拿走他的土地?”
对此,大垣场村的村支书杨东解释说:“2007年修建水库确定要移民的时候,覃思建一家就被划定为移民人口。根据当时的政策,在外的大学生只要把户口迁回来便可以享受移民待遇,但那个时候覃勇并没有把户口迁回来。如今,他的户口虽然在大垣场村,但按照现在的国家政策,覃勇即便户口回迁,但因为失去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便不能再享有土地。”杨东称,村里的田地要进行重新分配,必须先征得其他组员的同意。为了解决覃勇的土地问题,村、镇领导还特意给覃勇所在的组开了大会,看其他组员是否同意把田地分一部分给覃勇,“但当时大部分组员都表示不同意”。
结果,覃勇的户口虽然回来了,却成了个“空壳子”,没有地,也享受不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任何利益。
“但在当时,按政策我只能迁出去,我没有选择。”如今,33岁的覃勇还一直在南昌的工地打工,夏天晒、冬天冻,三班倒一上便是一通宵,一年到头也存不上多少钱,更重要的是没时间陪伴妻儿。“我也不想在外面凄风苦雨的漂着,但就怕冲动地回去,万一到时候找不到工作,弄得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就更麻烦了。”
考虑到覃勇在外生活不易,出于特殊照顾,村里给覃勇分了8分的山林地,至于农田地,村里还在想办法解决。
(下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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