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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相许寻狗这样的代价太大了
新闻作者:汪代华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汪代华
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人对自己的萌宠更是爱到毫无立场。前不久,浙江温州一名年轻女孩养的宠物狗不慎走失,为找回爱犬,她竟连发数张割腕照。后来又称,如若狗被捡,对于归还者,自己愿意以身相许。(2014年12月30日《法制晚报》)
宠物狗不慎走失,对于一个爱狗的女孩来说,确实有些伤心难过,这种心情可以理解。的确,狗是人类的朋友,能有效地帮人们克服抑郁、纾解压力,对于不少养狗人来说已亲如家人,有的人把狗看作比爹妈亲,这都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别人也不好说三到四。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养宠物,喜欢动物是一种爱心的表现,但有人往往对宠物过分溺爱,被称为“溺宠族”。与狗为伴,时间久,有感情,加之有些是名贵狗,于是就有了这样那样的“待遇”,与狗同吃同睡,相互拥抱,给狗找对象,过生日,让狗穿金戴银,洗桑拿……“人狗不了情”闹剧不断上演。
每一个人都有爱狗的权利和自由,但凡事应有度,控制在“度”内。爱狗还须先爱人爱己,尤其是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里,任何时候人道主义大于“狗道主义”。仅仅丢了一条狗,就割腕照求助寻走丢爱犬,还称愿以身相许,这样做未免代价太大了。一条狗再好,也不值得为此割腕,以身相许吧?
如此爱狗,简直有点疯狂了!有违公序良俗和文明道德。对宠物的过分溺爱和依赖在心理学上,称为“宠物癖心理”,实际上也是一种心理疾病。爱狗要注意把握一定的度,过犹不及,应该用平常心爱狗,善待狗,但更应该善待人,善待自己,为一条狗折磨得自己死去活来,既要割腕又要以身相许,这值得吗?一个爱狗不爱人,不爱自己的人,是不理智不理性的错爱,任何不理智的爱狗行为都是愚蠢的。割腕实在不必,以身相许也就免了,难道狗真的比自己的婚姻大事更重要吗?还是自珍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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