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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11月04日> > 总第2484期 > a02 > 新闻内容
湖南将全面放开进城落户限制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唐天喜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长沙市、衡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新落户省内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将由各级政府全面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享受城镇户籍人口政策待遇。”10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4年至2020年,我省所有城镇将原则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该《实施纲要》提出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将发展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长沙),100—500万的大城市8个(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邵阳、益阳),50—100万的城市4个(永州、娄底、怀化、耒阳)。
  省住房城市建设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袁湘江介绍,2014年至2020年,我省所有城镇原则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同时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和居住证“一证通”,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据悉,进城农民工将因此享受三种好处:纳入了城镇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可享受政府免费提供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随迁子女可在公办学校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同时要求各地每年应将20%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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