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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男女有别”商家有失厚道
新闻作者:苑广阔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苑广阔
听说过女士自助餐吗?男士进店消费要多付钱。眼下,武汉出现了这样的区别对待性别的自助餐厅,引来客流的同时,还引来了争议。“这是不是歧视我们男士啊?”有些男性消费者对此感觉不舒服,商家此举难道是嫌男士胃口太大?(10月21日《武汉晚报》)
进的是同一家餐厅,吃的是同样的饭菜,但是付钱的时候,价格却“男女有别”,男士要比女士多付5元钱。客观地说,5块钱对现在的人来说不算多,所以部分男性消费者也不在乎,商家让掏钱也就掏钱了,但是多数男性顾客在乎的不是多掏5块钱,而是感觉商家这种“男女有别”的做法涉嫌消费歧视,甚至让人在情感上受到伤害。因为商家让男性消费者比女性消费者多付5块钱的潜台词,有嫌男性吃得多,胃口大的意思。
尽管男性中也有饭量小的,而女性中也有“大胃王”,但一般来说,男性的饭量确实比女性要大一些,可是这不能成为自助餐商家向男性消费者多收钱的理由。之所以说商家这种做法可能会给部分男性消费者带来情感上的伤害,是因为在当今这个以身材匀称、苗条为美的社会,几乎很少有人愿意别人夸赞自己能吃,自然也就不愿意商家通过对自助餐价格的“男女有别”来暗示男士更能吃。举个例子说,有个人容貌欠佳,尽管他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但是如果你当面说他长得不好看,很丑,还是会引起他的反感,会对他造成伤害。
所以说,商家这种做法,看似会吸引一部分女性消费者,但同时也势必会流失一部分男性消费者。而且对于男女情侣来说,很可能会避免受到这种性别上的歧视而放弃到这样的餐厅就餐,对商家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自助餐价格“男女有别”也经不起法律的考量。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具体说来,就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时候,有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吃同样的自助餐,价格上却“男女有别”,显然不是一种“价格合理”的表现,有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嫌疑。
不管这家自助餐厅实行价格上的“男女有别”是炒作噱头也好,还是认为男性顾客比女性顾客吃得多,所以该多收钱也罢,这种做法都是充满争议,不得人心的。如果有消费者拿起法律维权,商家恐怕要自己“吃不了兜着走”了。所以,还是尽快纠正,厚道经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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