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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提至80元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诗韵 通讯员 唐玉萍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李诗韵 通讯员 唐玉萍)说起生孩子,尽管湖南已经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可坚持生独生子女,是有钱奖的噢!8月18日,记者从湖南省卫生与计生委了解到,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已经正式出台,新政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口迁入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户口迁出本省但在本省领取退休费或养老金的职工;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没有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据了解,湖南省此次实施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每人每月80元、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周岁计算,每人可领取奖励金约1.5万元,是之前奖励标准的三倍,也是目前建立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的省份中两个标准最高的省份之一。此次新完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沿袭了之前的政策,同时将历史遗留问题中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的对象也纳入奖励范围,2014年度直接受益人群约91万余人,实现了城镇居民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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