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打人者避而不见 ■湘潭市中院秩维员:我们领导说这事暂不回应 ■派出所:如何定性视伤者伤情而定
安检、登记、密码门,这是进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必经的三道“门槛”——来自湘潭县云湖桥镇楚家村的王艺文和丈夫本以为,只要按照程序通过这几道“门槛”,自己就可以顺畅地在法院办事了,“但结果我们却在法院大厅内被莫名其妙地打出去了!我自己左眼致残,丈夫后背瘀青”。8月13日,王艺文满脸委屈地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打人者的身份,竟然是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副科长。
■事件回放
去法院办事,在法院内被打
说起被打的事情,王艺文告诉记者,这还要从上个月初说起。
今年7月3日,王艺文和丈夫王伟才前往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两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的相关手续。其实,自从2012年发生交通事故后,王艺文和丈夫没少来法院。这一天,他们也像往常一样,进门先安检、登记,然后等待大厅秩维员带他们进入密码门。
“我们刚迈进密码门,准备上办公楼,就听到一个人大喊:‘你们是来干什么的?给我出去!’”王艺文说,自己眼见一位中年男子走过来,胸前还挂了工作牌,“他没多说什么,双手抠住我老公的脖子就往外拖。”
王伟才也告诉记者,在拉扯的过程中,他反复向男子强调自己不是闹事的,而是约了民事审判第三庭的张雪强法官来处理案件。“但他根本不听,用手推我,还朝我背上打了一拳。”
丈夫莫名挨打,妻子便上前制止。结果,对方又是一拳落在了王艺文的左眼上——“当时就感觉眼睛昏花,等我再睁眼,发现左眼就看不见了!”
王艺文告诉记者,挨打后,她便倒在了地上,捂着眼睛哭喊“我的眼睛看不见了”。眼见出了事,打人的男子赶紧叫来保安,将他们拖了出去。
“在被拉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打人者的工作牌,是法院司法行政科副科长符捷军。”王伟才说。
而且,据王伟才夫妇描述,由于事发地点是位于密码门之内的办公区,当时有不少法院的工作人员都目睹了整个事件,却无人制止。
多次维权,打人者避而不见
被赶出门后,王艺文丈夫随后报警,110民警赶到了现场。一边,王伟才前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派出所录口供,协助调查;另一边,王艺文被紧急送往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为何刚进门就被打?王伟才觉得特别冤:“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更别说有什么仇怨了!”现在,王伟才唯一的猜测就是:“是不是我们的那场交通事故纠纷,这位副科长正好参与过,而他认为我们太过纠缠?不过一事归一事,他就算不满,也不能打人啊!”
而之后,医院的检查结果更让王艺文和丈夫难以接受——王艺文左眼视网膜脱离,双眼屈光不正。“医生说,这意味着我老婆的左眼已经基本失明了。”提起妻子的伤情,王伟才十分担忧。
在岳塘区宝塔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王艺文随后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左眼钝挫伤、视网膜脱离,左眼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初步鉴定为轻微伤,三个月后视力若无恢复,则将鉴定为轻伤。
“自被打后,我就再也没见过符捷军。”王伟才说,7月4日,他曾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想讨说法,但人还没走进大厅,秩维员就将他拦住。“他们说符捷军不在,让我快走。”
之后,王伟才又十余次前往法院,希望找到符捷军。“但法院每次都说人不在,把我赶走。从事发至今一个多月,符捷军从未出面道歉,法院也没有任何人来给我们一个解释。”
在此期间,妻子王艺文曾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却因承担不起高昂的手术费,被迫回到湘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在接受了20天的视力恢复治疗后,伤情仍未好转。
眼见妻子的治疗费用不断增加,打人者却不见踪影,王伟才很无奈:“法院是讲究公平正义的地方,现在我们在法院被打伤,该去哪里维权?”
“对方一边否认打人,一边和我们谈赔偿”
说到法院对自己和妻子被打后的态度,王伟才很不满。
“一开始,法院工作人员都不承认,还问我们‘哪个人打了你’。”眼见多次维权无果,8月5日,王艺文的婆婆、表哥表嫂等亲戚便一同赶到法院讨说法。结果工作人员又说“不知情”,王艺文的亲戚们情绪激动,“实在没人搭理我们,家里的老人就干脆一屁股坐在大厅,哭喊着冤枉……”
“可能见我们人多,法院保安就叫来了民警。”王伟才说,在民警的调解下,法院派出了一名代表——司法行政科方科长,他跟着王伟才等人一起来到了岳塘区宝塔派出所。
王伟才告诉记者,方科长让他们在派出所写了一个协议,说会向上级反映情况。“方科长还说给我们4000元医药费,要我先带老婆去医院。”
对于对方提出的4000元医药费,王伟才和家人并不接受。“我们在医院前后花费了2万多元,还暂且不说精神损失费,现在给我们4000元算什么?”
眼见双方陷入僵局,派出所民警便又开始调解,“所里的廖警官建议法院方科长先支付1万元医药费,之后的事情向领导汇报后再决定。”就这样,当日下午7时,王伟才拿到了法院方给出的1万元赔偿金。
本以为法院有人出面,自己维权的事也能顺畅起来,“结果自此以后,法院又开始‘恕不见客’了。打人的人逃避了一个多月,法院也包庇了一个多月,不说赔偿金,至少让符捷军出面道个歉,这也是应该的吧?”更让王伟才郁闷的是,之后他再去法院,就成了“空气一样的存在”,“秩维员都认识我了,不跟我说多话,也不给我开门,回答永远是‘人不在’、‘领导不在’”。
在公安分局签下“承诺书”,事件却没有进展
之后,王艺文和丈夫便陷入了极度迷茫的状态——去法院找不到人,派出所一直在调查,打人者依旧没有音讯。无奈,他们开始给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投送资料。
8月6日上午,王伟才接到了岳塘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的电话。“对方说收到了湖南省公安厅传过来的资料,要我们马上去一趟岳塘区公安分局。”王伟才说,到了岳塘区公安分局,接待他们的是该局信访办公室的蒋主任。
“蒋主任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从电脑里打印了一份‘承诺书’给我,承诺书的大致意思是,岳塘区公安分局会接管此案,让我们停止上访。”签字后,王伟才和蒋主任一同前往了岳塘区宝塔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蒋主任当场承诺,会让派出所的沈所长和廖警官代表我们去找法院协调此事。”但王伟才表示,之后法院和派出所再也没有打电话约他们见面,事情依旧毫无进展。
■记者调查
法院秩维员:“我们领导说这事暂不回应”
8月13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陪同王伟才,来到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刚进大厅,法院秩维员汤伟便要求记者先登记。表明身份和来意后,汤伟称,“符捷军不在,找领导需要先通知”。随后,汤伟告知记者,大厅电话已坏,无法连线领导,需要派另一名秩维员去楼上通知,让记者在一楼接待室等待。10分钟后,秩维员以“找不到相关领导”为由,让记者继续等待。半小时后,记者再次前往大厅询问,汤伟却表示:“我们领导说这事暂不回应。”当记者再次向汤伟确认法院方面是否能接受采访时,汤伟说:“这是我们领导的意思,你们要了解情况就去派出所吧。”
派出所:已经立案,案件上交至岳塘区公安分局
随后,记者前往受理此案的湘潭市岳塘区宝塔派出所,找到了负责该案件的副所长沈谦。对王艺文和丈夫在法院大厅被打的案件,沈谦表示,派出所早已受理并且立案,“但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级别比我们高,所以我们已经将此案上交给岳塘区公安分局负责。”
“我们在事发后也找过符捷军,但他否认打过人。”沈谦告诉记者,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说辞不一,导致此案一直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沈谦还表示,派出所的民警也曾前往法院要求调取视频,“但出事地点在法院密码门后的走廊上,大厅和办公楼的摄像头都拍不到,无法取证。”同时,密码门内的办公楼里都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因此也找不到在现场的其他第三方证人。
既然对方不承认打人,那法院为何又要派代表支付医药费呢?面对记者的疑问,沈谦表示,案件正在调查阶段,不方便透露太多。但沈谦说,此案最终如何定性,还要等3个月满,视王艺文眼伤情况而定。“若伤情鉴定报告显示是轻微伤,对方构成殴打他人;若是轻伤,则定性为故意伤害。如果是在政府机关的办公场所等特定场所,一旦政府工作人员动手打人,就属于失职行为。”
最后,沈谦表示,派出所还会继续关注此案,将再次组织民警前往法院帮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解决问题。若当事人符捷军一直拒绝露面,派出所会请示岳塘区公安分局领导,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