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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8月12日> > 总第2461期 > a04 > 新闻内容
离婚分财产,给情人的“补偿费”竟要妻子平摊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通讯员 彭春华 陈毅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丈夫瞒着妻子和他人生下孩子,借钱支付对方补偿费的事情被妻子识破。而在妻子起诉离婚时,丈夫居然提出借来给情人的“补偿费”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妻子一起承担。这一怪事就发生在永州新田县人民法院的一起离婚官司上,法院究竟会如何判决呢?
  
“出国”竟是和情人生小孩
  虽然离婚已经近一个月,8月11日,肖月娥跟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谈起这段和前夫邓涛的10年婚姻,依然充满了感伤。
  肖月娥清楚地记得,骗局是从2013年1月18日开始的。
  “他突然跟我说,‘公司安排出国培训半年’。”第二天一早,为了“赶飞机”,丈夫邓涛只带上了几件换洗的衣裤,拖着一口临时买来的大皮箱急匆匆地出了门。
  肖月娥说,在邓涛“出国”的半年里,起初,由于担心丈夫在国外起居、饮食会不习惯,她几乎一天要打上三四个电话,但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往往到了深夜自己将要睡下时,丈夫才回电报个平安。
  哪怕是在除夕夜,邓涛也只是匆匆祝福几句就挂了电话。不过,后来丈夫给出的解释让肖月娥感到安心。“说是刚到国外不久要倒时差,而且越洋电话收费贵,能省就省。”
  随着时间的推移,邓涛和家里更加疏于联系。“常常两三个星期才打个电话,也只简单说说国外的生活情况,培训的事从来不说,甚至到最后,连电话都不打了。像完成任务一样,只是每周五发来一条‘安好、勿念’的短信。”就这样,在思念与担忧中挣扎了半年后,肖月娥终于等到了丈夫归来的日子。
  2013年7月10日,邓涛“回国”了。
  “当时我本想去长沙接他,他说‘公司有车在机场接送’,不要我乱花钱。” “回国”的最初一段时间,邓涛一改往日急躁的性格,对妻子倍加关爱、体贴,这让肖月娥着实体验了把“小别胜新婚”带来的喜悦。
  可不久后,肖月娥慢慢发现,丈夫“像变了个人”。“在家没安心呆几天后,他就经常很晚回来,每次问他都说是公司安排有应酬。而且,给我的工资也越来越少。”对于邓涛的反常表现,肖月娥除觉得奇怪外,也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直到20天后,肖月娥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医院里撞见伤心的一幕
  2013年7月30日上午,正在单位上班的肖月娥突然感到肚子一阵剧痛,她只好去新田县人民医院检查。途中,肖月娥想到丈夫的公司就在医院附近,就给邓涛打了个电话希望他能来医院照顾自己,可电话里只传来了丈夫一句“我这会有急事,等下打给你”的话就挂断了。
  到了下午,她好不容易输完液准备回家做饭,但途径医院候诊室时,里面的一对男女让肖月娥惊呆了。
  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子此时正躺卧在床,尽管面容有些惨白,但脸上却始终带着笑。她的身旁,一个长着张国字脸,身着西装长裤的男子紧紧跟随着缓缓移动的病床,不时低头对女子喃喃说话。在女子的一侧,一个由白布包裹的婴儿正在酣睡。
  这两个人,肖月娥都认识——女的叫王灿,是丈夫的同事;至于她身边的男子,正是自己的丈夫邓涛。
  亲眼目睹这一幕,性格一向温和的肖月娥爆发了。
  “是我的错,对不起!不过,能不能有什么事回去说,我慢慢跟你解释。”邓涛不断地解释。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也碍于脸面,肖月娥控制了情绪。
  晚上,一脸愧疚的邓涛向肖月娥吐露了实情。
  邓涛说,2012年9月,在一次公司举办的酒会上,由于同事王灿喝多了,公司刚好安排他送她回家。因为王灿醉得厉害,说不清住址,最后只得在宾馆开了房,那一夜,邓涛也没有回家。
  原本以为这就是一次一夜情,没想到,几个月后,邓涛陷入了一场感情漩涡中。
  2013年1月,王灿给邓涛打来电话说,她怀孕了,孩子确定就是邓涛的无疑。这个消息让邓涛慌了神。
  为了顾及影响,邓涛一开始极力主张王灿打掉孩子,但邓涛找关系检查后发现王灿怀上的是个男孩,于是又改变了主意,说服王灿把孩子生下来。
  为了照顾好王灿,邓涛更是对肖月娥撒下“出国培训”的谎言,之后的半年里,他在位于县城边缘地段的一家宾馆租下间房以便精心照料,直到孩子出生。没想到事情就这么巧合,双方在医院里刚好撞破了。
  纸已经捅破,现实问题是,婚姻何去何从?生下来的孩子该怎么办?
  经过几个月的交涉,在邓涛做出跟王灿断绝关系的保证下,肖月娥选择了退让:同意将王灿生下的男孩领回自己家中抚养,邓涛支付王灿8万元补偿费。
  
给情人的“补偿费”让妻子平摊
  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肖月娥带着小女儿在菜市场买菜,途中,她接到丈夫发来的一条信息:“今晚不回家吃饭了,公司有应酬。”因为有了之前的谎言,这信息让肖月娥不由心生怀疑。
  为了证实丈夫所说,肖月娥没再顾得上买菜,立即来到丈夫公司大门外等候。一小时后,眼看下班时间渐渐临近,突然的一幕再次让她感到愤怒——“他出了公司大门后马上转入一条小巷子,我赶忙跟上去后发现,王灿竟挽着他的肩膀,他们俩又处在了一起!”这一次,肖月娥大吵大闹。
  当晚,邓涛刚一回家,肖月娥就丢下一纸早已写下名字的离婚协议书后转身进了卧室。邓涛也似乎明白,没有辩驳。
  次日一早,肖月娥向新田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然而,即便在诉讼过程中,之后出现的变故更让肖月娥感到愤怒。“在夫妻财产的划分和归属上,他居然提出当初四处借来的给王灿的8万元钱,也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二人共同承担。”
  “他在外面有了女人,生了儿子,结果我接受了这个儿子。好不容易原谅他,他竟然又出轨,现在选择离婚,还要我来为‘私生子’埋单,哪有这样的事?”
  7月18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满足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邓涛和王灿发生不正当关系本身是对家庭的一种伤害,其行为有违道德和善良风俗。同时,假如把支付王灿的8万元认定为邓涛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会突破社会群众的合理预期,有违《婚姻法》的宗旨。综上所述,法院认定这8万元属于邓涛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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