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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上校服,女贼变身学生妹盗窃获刑
新闻作者:李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李佐)“90后”女子陈某不务正业,利用其年轻的外表掩人耳目,乔装成学生专门找学校宿舍进行盗窃,自以为手段高明,却“高”不出法网。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3年12月4日下午2时,陈某准时来到了岳阳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她早已经踩好了点,知道这个时候正是学生上课的时候。伴着学生准备去上课的进进出出的人流,她趁宿舍大门未关之际,成功逃过了宿管阿姨的守卫,偷偷地潜入女生宿舍楼。
  潜入女生宿舍楼后,陈某未急着动手。她爬上了5楼,藏匿在5楼的公用卫生间内。大约躲了大半个小时后,陈某感觉学生们都去上课了,才从厕所里钻了出来。此时,陈某看到阳台有一套正在晾晒的校服,便立即取下穿在身上。
  穿上女生校服,陈某的胆子大了起来,开始逐楼逐间宿舍进行行窃。在盗窃数间宿舍后,陈某共盗得现金人民币近4000元。得手的陈某准备逃离现场时,却发现宿舍大门被锁住,且恰遇宿舍管理员高某。
  身着校服的陈某“急中生智”想假装该校学生蒙混过关,立马喊高某为“阿姨”,请其帮忙开门。但是谨慎的宿管阿姨高某却没有被迷惑,看着面生的陈某,心里感觉不对,便开始了盘问。陈某终于露出了马脚。宿管阿姨马上报警,陈某随后被抓获。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机关发现陈某已有两次作案前科。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在盗窃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原因犯罪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能清退所得赃款,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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