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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7月15日> > 总第2453期 > A07 > 新闻内容
拆迁引发争子疑云:前妻气话揭开10年真相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离婚前,34岁的他和前妻曾签定了一纸协议,由他抚养一对子女。不成想,16个月后,前妻竟向法院起诉,要求夺回儿子的抚养权。至于原因,他觉得是“前妻为了分钱”,而不是为了培养好儿子,因为他家将获得不菲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他自然不同意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双方闹上法庭。更出乎他意料的是,就在庭审过程中,眼看胜诉无望的前妻竟然说“儿子不是他的”……
  
他每天工作13小时抚养一对子女
  6月30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法院,34岁的谢纪元(化名)从审判员手中接过《民事调解书》后,不止一次地问:“是不是有了这个协议后,我儿子超超(化名)以后就再也不用我抚养了?”得到审判员的肯定答复后,谢纪元沉默了。
  而在几个月之前的另一场官司中,谢纪元却是拼了命似的要争取保留自己对儿子超超的抚养权。
  7月11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高喜朝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去年年底,谢纪元曾和前妻周雨欣(化名)就儿子超超的抚养权问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当时不管他前妻怎么妥协,他都不肯放弃。”没想到,就在半个多月前的6月10日,谢纪元竟主动上诉要求放弃对超超的抚养权。
  “他们早在两年前就离婚了。”高喜朝向记者介绍,谢纪元与周雨欣在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两人相处一年后办理了结婚手续。尽管两人生了一女一男,但由于周雨欣长年在长沙工作,谢纪元却一直呆在湘潭,两人因工作原因时常分居两地,再加上平时疏于交流,每年仅有的几次见面更是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最终,2012年8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离婚前,为了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两人签定了一份离婚协议。7月11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湘潭县法院出示的一份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的《离婚协议书》中看到:“一对子女归男方抚养,所需费用各负担50%……包括家具、房屋等在内的一切财产都归儿子所有。”
  谢纪元说,协议生效后,他的压力顿时倍增。“虽然他在湘潭有个稳定的工作,但一个人要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生活过得太紧张了。”
  记者从湘潭县法院了解到,为了供孩子吃饭上学,谢纪元除了白天上班8小时外,他还找了份从晚上8时工作至凌晨1时的兼职。
  谢纪元说,可即便生活再困难,他从没想过放弃。“他们是我的孩子,我不管还有谁管?”
  
前妻争夺抚养权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在谢纪元最初的想象中,离婚后的日子注定是艰辛、平淡的。不成想,离婚不到两年,前妻却扰乱了他的平静生活——2013年12月,周雨欣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儿子超超的抚养权。
  在两人之前签定的离婚协议中,周雨欣曾明确表示自己主动放弃对儿子的抚养权。可现在,她为何又要求抚养儿子呢?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通过法院出示的谢纪元提交的诉状可以找到答案。原来,就在去年9月,因政府要在谢纪元的户籍所在地挖土修路,作为补偿,政府将依据每户家庭的人数给予一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为此,谢纪元专门算了笔账:“全家差不多能分得80万元。”
  在谢纪元看来,“这笔钱,就算自己不吃不喝,把挣来的钱全存进银行,至少也要存上15年”。
  然而,谢纪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自己拿到补偿款一周后,离婚后鲜有联系的前妻周雨欣竟主动打来电话要求帮忙抚养儿子。
  “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分钱。”7月12日上午,谢纪元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尽管前妻在电话里主动要求抚养儿子,但对于大女儿晶晶(化名),却绝口没提。
  谢纪元透露,虽然周雨欣与他离婚后换了住处,但前妻的户口却一直落在他们村。只不过,“村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从外地嫁过来的媳妇如果离了婚,即便户口还在村子,也不被认为是村里的居民”。
  因为这个“规矩”,前妻要想得到村里的认可并分得补偿款,就必须在她的户口登记本中再增加一名成员,又因为“村里规定未成年女孩不在征地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周雨欣唯一的办法,就是夺回对儿子超超的抚养权。
  对此,谢纪元说:“虽然之前的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孩子的所需费用我们各自承担一半,但实际上,所有的生活开支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负责。离婚快两年了,没和我打过几次电话,也不怎么关心孩子,现在要分钱了,就想着要照顾孩子。哪有这样的好事!”他如是解释。
  之后的两个月,商谈仍在继续,但长期争执之下,谢纪元迟迟不肯妥协,于是,双方的语气渐渐没有了起初的平和,更多的是争论、辱骂和扭打……
  最终,周雨欣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夺回对儿子超超的抚养权。据法院负责办理该案的法官说,根据案件的审理进展来看,周雨欣的胜诉可能性“几乎为零”。
  
养了10年的儿子非亲骨肉
  随着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越来越近,胜诉无望的周雨欣终于到了忍耐的极点。
  今年5月的一天,周雨欣心急火燎地赶到前夫家中据理力争。“她说她是儿子的亲生母亲,不管法院怎么判,她都会想办法把儿子的户口转过去。”据谢纪元回忆,前妻的解释一时激怒了他的母亲彭青莲(化名)。“孩子是你生的又如何?想要拿回抚养权就要看你的本事,你可以去打官司,也可以去找村里的干部,但我跟你说,肯定没用!”
  据谢纪元和周雨欣的诉状和答辩状中显示,当时,听到前婆婆的解释,周雨欣顿时怒道:“要真说起来,我的孩子还未必就是和他(指谢纪元)生的呢!我是生母,他就一定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尽管谢纪元知道那只是前妻的一时气话,可联想到儿子超超和自己毫不相像的相貌,他心里也不禁开始打鼓:“难道自己真不是儿子的生父?”
  谢纪元告诉母亲彭青莲,他想带孩子做亲子鉴定。
  在得到母亲应允后,为避免事情被传开,第二天,谢纪元早早就起了床,独自带着儿子超超赶往湘潭市中心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进行亲子鉴定。三天后,出来的结果让谢纪元脑子“陷入一片空白”——他真的不是超超的亲生父亲!
  谢纪元万万没有想到,前妻的一时气话竟成了真。谢纪元说,对于这个结果,周雨欣也一时感到惊愕。
  “后来她告诉我,因为在2004年再次怀孕前我们一直两地分居,她的确和其他人发生过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因为我当时也在相近的时间里回了家,也和她行了房事,所以即便儿子长得不像我,直到结果出来前,她也没想到当时怀上的男孩是和其他男子所生。”谢纪元说。
  对于这个结果,尽管两人的婚姻早已走到尽头,谢纪元依然不能承受这个剧烈的打击。
  
前妻“如愿”取得抚养权
  随着事情渐渐在村里传开,谢纪元再也抑制不住情绪。不久,戏剧性的一幕也随之出现。
  今年6月10日,之前毫不妥协的谢纪元竟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动要求放弃对儿子超超的抚养权并撤销之前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赠与的约定。而另一方面,他还要求周雨欣支付巨额的赔偿金。
  整整20天过后,湘潭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依法做出了判决。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法院出示的一份《民事调解书》中看到以下内容:“周雨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生育,并对谢纪元长期隐瞒事实真相,谢纪元对‘儿子’超超本无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抚养的义务应由周雨欣承担。鉴于周雨欣的行为侵害了谢纪元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益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损害,对此,周雨欣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同时,两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本意是将属于自己部分的夫妻财产赠与给亲生儿子,但由于周雨欣隐瞒了儿子非前夫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谢纪元的赠与行为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故谢纪元请求撤销的理由依法成立应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一审判定周雨欣赔偿谢纪元抚养费3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撤销两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赠与“儿子”的约定。而周雨欣在“如愿”拿到儿子的抚养权后,不但没有分得任何补偿款,还将支付赔偿金。
  只是,这样的结果依然没能给予谢纪元太多的慰藉。“结果都这样了,赔钱又有什么用?”相似的回答,谢纪元在采访中曾多次提及。临近采访结束前,当记者提及“儿子”超超时,谢纪元在电话里沉默了几秒后,最后低声喃喃道:“……就算不是自己的亲骨肉,平时……还是会过去看看的,毕竟……还是有感情在的。”
  因谢纪元不愿提供前妻周雨欣的联系方式,截止7月14日发稿前,尽管通过多方询问打听,记者依然无法与周雨欣取得联系。(奖励线索提供人高女士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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