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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十连增”是社会进步?
新闻作者:何勇海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何勇海
  6月17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
  (6月18日《京华时报》)
  在新闻跟帖中,不少网友认为,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说什么“这表明国民越来越讲究婚姻质量,合则过,不合则离婚,双方都解脱,而不是痛苦地凑合着过”。这种看法其实很有市场,前些年一位专家发布其调研报告时指出:“中国人的离婚水平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将离婚率高说成离婚水平高,是不是想要沾沾自喜地告诉全世界的人们:瞧,咱们中国人越来越敢于离婚、善于离婚了?
  还有人认为,离婚率不断递增,能促进我们的经济改善,因为离婚率不断上升,“帮助了新家庭的组建,提高了房地产、家用电器以及家具的需求,刺激了经济活跃”,“离婚还促使更多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真不知道,抛出如此奇谈怪论,所为何来。
  因婚姻质量成问题而离婚,从正面来看是追求婚姻质量,从反面来说,则可能是对家庭不负责任。有个著名说法是:“婚姻与爱情,不能划等号。婚姻中有爱情,但婚姻不只有爱情。爱情是花,尽管美丽,但只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姻还有绿色的枝叶,丑陋的根须。”但现在“十连增”的离婚率中,有多少“劳燕分飞”的夫妻,考虑到了爱情之外的其他呢?一些人视婚姻为儿戏而闪婚,缺乏家庭责任感而闪离,能说是一种进步吗?
  再者,连续10年递增的离婚率中,恐怕有很大一部分离婚,并不是因为期望婚姻质量再高一些。在我们周围,有人为了买二套房避税,且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而离婚;有人为拆迁时多分一套房子而离婚;有人为了帮别人迁户口而离婚;有人为了申请限价房、办理低保而离婚……为规避政策或获取某些利益而大玩“功利性离婚”、“技术性离婚”,给今后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显然是对婚姻的亵渎。说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是进步,显然过于武断、有失偏颇。
  至于说离婚率不断递增能促进经济改善,更是虚妄之谈。经济改善与社会稳定应该是相辅相成,而高离婚率背后隐藏着的许多现代社会病,却在蚕食着我们这个社会的健康机体。具体而言,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更多的人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就会出现更多幸福美满的家庭,社会就会越来越稳定。反之,婚姻这个家庭的基础都不存在了,家庭又如何安放,社会又如何和谐稳定?因离婚导致一些人婚姻道德观念和家庭义务与责任感淡薄,最终付出代价的将是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
  故而,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警惕。婚姻价值观的多元化无可厚非,但理想化的现代婚姻,其终极目的,应是在爱情的基础上履行家庭的义务与责任,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我看来,科学、健康的现代婚姻观培养体系有待建立,比如,倡导年轻人慎重对待婚姻;建立一系列的婚姻家庭社会救疗机制,让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婚姻登记机关多做一些“劝和”工作,尽可能挽救一些赌气离婚、盲目离婚的夫妇……都应是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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