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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底春光」究竟谁在买卖
新闻作者:吴玲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吴玲
  赵小红是一家外企公司的高级职员,前不久,她的同事告诉她,某网站刊登的一些照片越看越像她。赵小红开始不相信,但当她打开同事所说的网站一看,不禁目瞪口呆。让赵小红感觉又气愤又丢人的是,网站上刊登的她的照片,不仅仅都涉及到自己的隐私,甚至还有她身体私密部位的照片。
  (6月11日 央视网)
  18名职业偷拍犯罪团伙组织已被警方抓获,“裙底春光”视频卖千元案件已浮出水面。职业偷拍犯罪团伙靠“裙底春光”视频非法牟利,触犯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严厉打击,依法严惩。但是这些偷拍“裙底春光”的犯罪团伙究竟将这些“裙底春光”视频与谁在进行肮脏交易,是哪些人把“裙底春光”推向黑市,这些买家买“裙底春光”究竟在干什么,是更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裙底春光”好价钱,不外是通过黑市流入网站,赚取点击率,这种黑市交易,进行非法牟利,涉嫌多重犯罪。
  职业偷拍,以盈利为目的,并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职业偷拍“裙底春光”的违法犯罪需要严厉打击,同样,买家同样属于违法犯罪,尤其是买家将“裙底春光”作为敛财的工具,具有广泛的恶意传播性,侵犯了个人隐私权、人格权和名誉权,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伤害,必须严惩不殆。打蛇要打在七寸上。有关部门不妨顺藤摸瓜,摸清买卖“裙底春光”一条龙服务的底细,彻底捣毁“裙底春光”买卖的老巢,斩断利益链,并绳之以法。
  提醒人们注意,谨防被偷拍是需要的,但是在防不胜防的当下,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对职业偷拍“裙底春光”的违法犯罪团伙必须出重拳,依法严厉制裁,发现一次严肃查处一次,提高违法成本,让这一犯罪团伙倾家荡产,把牢底坐穿,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从源头上做好防范的同时,对于买卖“裙底春光”的人员也应依法予以打击,形成法律震慑力,职业偷拍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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