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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捕鸟4892只,获刑7个月
新闻作者:李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李佐)为牟利,两名没取得狩猎资质的贵州籍农民在禁猎期内偷偷窜至岳阳临湘市禁猎区,采用禁猎工具12天内疯狂捕获野生鸟类4892只。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滚某、陆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13年10月14日,正值山林休养生息的禁猎期。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电话,称禁猎区定湖镇河田村地域山上,有人利用禁猎工具捕获鸟类。当天,民警在当地群众的密切配合下,将正欲驾摩托车逃跑的2名男子予以控制,当场查获野生鸟类72只和一批禁猎工具,以及一本记录捕获的鸟类数量和出售金额、出售金额分配等信息的记事本。据此,警方将二人依法传唤接受调查,并将查获的鸟类及禁猎工具予以扣押。
  经审查,滚某、陆某很快交代了他们的犯罪事实。2013年 10月 3日至同月 14日,滚某、陆某及滚某、陈某4人共同商定,购买并携带多种作案工具,先后多次窜到临湘市定湖镇河田村境内,采用丝网、诱捕播放器等禁猎工具,非法捕获野生鸟类4892只,所捕获的鸟类大多销给赤壁及岳阳市多家个体餐馆。其间销赃获利人民币3468.40元。
  目前,本案其余涉案犯罪嫌疑人滚某、陈某仍在追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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