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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4月22日> > 总第2429期 > A01 > 新闻内容
别动不动“脱衣维权”
新闻作者:邓魏 整理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闻,广州大学城广工门口,几位女生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上衣,高举“放下有色眼镜”、“我们需要一个平等的工作机会”等标语牌,引起路人围观拍照(见4月21日《广州日报》)。我以为,这是“以恶抗恶”的翻版,不足为训。
  姑且不论这些女生是否受到歧视,就算她们的确受到歧视,也不该采取这种方式要求别人“放下有色眼镜”,争取“一个平等的工作机会”,而应平心静气地依据现行有关法规,摆出确凿的证据,向有关方面反映,走依法维权的正确道路。实际上,这些女生采取这种企图向别人施行压服的方式“维权”,即便真的受到歧视,恐怕也无济于事,因为维权必须依法,而依法维权首先要讲求的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尤其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今,人们对这种动辄“以恶抗恶”的维权方式早就嗤之以鼻。何况,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女性依法维权,现行有关法规保护女性合法权益,女性依法维权的渠道也越来越多。
  女性维权应该采取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需,建设文明社会的必需,更是女性成功维权的必需。女性维权如果动不动脱衣,十有八九非但不会收到好效果,反而会使维权者出丑丢脸。期待”脱衣维权“的女生尽快穿好衣服,早日走上依法维权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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