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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3月28日> > 总第2422期 > A04 > 新闻内容
储蓄卡里钱被盗,到底该由谁埋单
新闻作者:谭里和 陈炜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60100元钱,这是年近六旬的岳阳农民方会华一辈子的积蓄;尾号为“7689”的邮政储蓄卡,这是他人生中办理的第一张储蓄卡。可就在他上午把一辈子的积蓄存入这张储蓄卡后,几个小时后他便发现,在存折和卡从未离身的情况下,卡上的60100元钱只剩下30元了……从此,拉开了一个农民和银行长达三年多的博弈,直至上诉到当地法院。今年3月5日,方会华等到了法院判决结果: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会华败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让方会华不理解的是,就在他丢钱后的两天,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方会华认为“类似”自己情况的案子,法院判决的结果是银行全赔。同样是被犯罪嫌疑人伪造储蓄卡盗取存款的案子,又是同一个法院判决的,为什么两案的结果会截然相反呢?

钱存银行一个半小时后不翼而飞
  自从钱存入银行被丢后,方会华脸上的笑容也随之消失了,家里,更是没有了任何生气。妻子儿女先是抱怨、到最后劝阻,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止方会华向银行讨说法,要回钱的决心。
  3月19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办事处鲤鱼嘴社区,在繁华的步步高商业区后面,一栋建了35个年头的两层砖房,就是方会华的家,风一吹,玻璃和门窗呼呼作响。
  没有固定收入、他也从不申请低保,在破旧的满是裂缝的木门上,他用粉笔歪歪斜斜地写下“有房屋出租”的广告。虽然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是过完年到现在,从没有人问津。
  家里能够摆得上台面的,就是一台老掉牙的电视机,递给记者的木凳子,满是灰尘,甚至有一只脚已经“残疾”,坐上去,摇摇晃晃。记者吃惊怎么不锁门,方会华苦笑:“家里还有东西偷吗?”这是一个小偷都不会光顾的家,妻子去哪了?方会华沉默不语。
  其实,方会华的家,几年前不是这样的。造成如今的冷清和窘迫,一切得从方会华存入银行的一笔“巨款”被丢说起。
  2010年12月14日,用方会华的话说,“这一天,我好像被人挖了心一样”。在这个时间之前,方会华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当天一早,方会华被人喊去岳阳楼区奇家岭一处工地干活。从来干活认真的方会华,被工地附近的奇家岭邮政储蓄点进进出出的人所吸引。工友发现他有些心不在焉,便开起了玩笑:“老方,想存钱就抓紧干活呀!”工友的话,似乎点醒了方会华,他已经55岁了,但他从没有去过银行存钱,不过,这并不等于他没有钱存。此刻他的家里,在一个他认为安全的角落,藏了6万元钱。这是他一辈子打零工积攒下来的积蓄,他从来不敢动,因为年近八旬的老父母,都中风瘫痪在床,“随时给他们准备后事的”。 似乎是鬼使神差,这次方会华决定把家里的6万元钱带过来,存入这家邮政储蓄点。
  主意拿定,方会华用100元钱先到奇家岭邮政储蓄点开了户。由于是第一次,方会华对当天的每个细节都记忆犹新。
  “我去开户的时候,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很热情。”方会华仔细回忆,用100元钱开完户后,银行的工作人员还问他,要不要开通网上银行?对于工作人员提到的“网上银行”,方会华非常陌生:“我当时问他们开通这个有什么用,他们告诉我,这样网上买东西方便。”可方会华从没有摸过电脑,他拒绝了。甚至对于储蓄点工作人员提到的取款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方会华在得知每个月要扣几元钱后,也表示不需要。
  最后,方会华从储蓄点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新开的存折和卡。走出储蓄点,方会华直接回了家。把6万元钱小心翼翼地揣在身上,折回奇家岭邮政储蓄点,通过柜台存入了刚开的账户上。一切办妥,他把存折和卡放在贴身的衬衫口袋里,系紧了纽扣。他看了一下时间,不到11点。回到工地后,方会华做事还是有些不专注,干一会活就摸摸口袋,确定存折和卡是否还在。
  当天中午,在工地上吃完饭后,方会华突然想起,自己还有3000元钱一直存在女儿方敏的卡上,现在自己办了存折和卡了,他决定把钱归拢在一起,“免得我女婿产生误会”。
  接到父亲打来的电话,方敏感觉还有些意外,因为父亲从没有办过银行卡,于是约定在离自己家不远的岳阳楼区花板桥邮政储蓄点见面,再把钱存入父亲的账号上。
  “我跟我父亲在储蓄所见面大概是当天下午两点多钟。”方敏说,由于父亲方会华是第一次存钱,担心父亲不懂,父女俩见面后,方敏就要父亲去ATM自动取款机上查询。当父女俩来到外面的自动取款机上插卡查询后,大吃了一惊:此时卡上的余额只剩了30元钱。钱究竟哪里去了呢?

银行称没责任急坏农民
  发现自己上午存的钱全部丢了,方会华急匆匆赶到岳阳楼区北港派出所(现改名为奇家岭派出所)报案。
  “一位姓黎的副所长接待了我,并做了笔录。”方会华回忆,不过,很不凑巧的是,“当时他说所有的民警都出勤了,他要在派出所值班,答应我第二天去银行调查。”方会华只得独自跑到开户银行说明情况。
  当天晚上,方会华整夜未眠。第二天,黎副所长带着方会华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行展开调查。几番周折后,方会华看到了卡上的交易清单。交易清单显示:卡上的60100元钱被人分13次转出,跨(行)取、卡取并产生70元手续费,剩下30元。
  到底是谁取了这笔钱呢?方会华提供给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一段他从警方那里得到的视频显示,一名头戴鸭舌帽的中年男子于2010年12月14日13时43分及14时07分,在两处ATM机上取走了方会华账上的6万元钱。
  钱虽然被人取走了。方会华的疑问也来了:“我的卡和存折一直在自己身上,别人是怎么取走我的钱的呢?”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查明,2010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盗取了方会华当天存入银行的6万元钱。
  “最开始,我还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破案,追回我的损失,这可是我家里唯一的一笔大钱,父母以后的后事要用,我还指望着这钱养老。”方会华说。可是等了几个月,案子一直没有进展。“我觉得不能再这样等下去,银行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郁闷了几个月,方会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认为储蓄点有无法推脱的责任。方会华来到储蓄点的上级岳阳邮政银行交涉,银行给他的说法让他完全不能接受,“岳阳邮政银行跟我说,我的钱被盗,是犯罪分子所为,银行不存在任何过错,不承担责任。”
  “我觉得,银行这完全就是欺负老百姓。”方会华气愤地说,“我把钱放在银行里,就是图一个安全,现在我的钱不见了,我不管是以什么方式丢的,我就得找银行要钱。”
  方会华决定每天往银行跑一次,耗下去讨个说法。病床上的老父老母得知方会华存在银行里的钱丢了,多次要他背着去找银行,不过,思索再三,方会华还是没有走出这一步。“我觉得这是有理的事情,不想父母这么大年纪去造这份孽。”
  折腾再折腾,眼看要回钱没有希望,妻子和孩子对他也渐渐有了抱怨,“他们说钱好端端的放在家里,为什么要放在银行呢?”说起一直以来的里外受委屈,方会华掉了眼泪。不过,方会华始终坚信,这钱要得回!

一则“类似”报道带来希望
  让方会华看到希望,是在丢钱的4个月后。
  2011年4月底的一天,方会华在外面做零工的时候,跟工友们诉说起自己存在银行里的钱被丢一事,一个工友听完后,跟方会华说,你跟银行打官司,准能赢。
  工友说这句话,不是没有根据。第二天,工友从家里带来了一张皱巴巴的报纸。看完报纸上的一篇报道后,方会华心里有了底气。这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报道呢?2014年3月19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方会华厚厚的一叠材料里,看到了这则报道。
  报道来自岳阳市发行量最大的一家都市报,刊登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6日(即方会华丢钱后两天),标题为《丢钱告银行,储户获赔偿》,该报道内容为:岳阳一市民兰某在岳阳甲银行下属分理处办理一张银行卡,2010年1月21日晚,兰某持银行卡到乙银行取款2000元,卡上余额为111848元。2月9日,当兰某查询自己银行卡时,发现卡内只有剩下不到100元钱,其余的11万余元不见了踪影,而期间卡一直在她自己手中。兰某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她卡上钱消失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在她取钱的乙银行ATM机上安装了盗码器等设施,盗取了他银行卡上的信息和密码,然后复制了一张伪卡,用此伪卡在湖北和湖南多地将兰某卡上的钱盗走。
  随后,兰某找到银行要求银行承担其损失。但是甲银行和乙银行都以证据不足和相关责任已到位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不久,兰某将两银行告上法庭。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兰某所取款的乙银行赔偿兰某被盗的全部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期间的银行利息。在方会华看来,自己的遭遇,几乎和这份报道中的当事人兰某“一模一样”。只要打官司,一定能够追回自己的损失。为此,他还把这篇报道内容告诉了家人和亲友,“当时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好消息”,亲朋好友也慷慨地“捐助”了1500元钱让方会华请律师。
  第二天,方会华经朋友介绍,找到湖南彭铎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营欣。两人沟通后,“我当时也觉得,银行是有责任的”。 2014年2月20日下午,段营欣律师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1年5月9日,方会华就自己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行的储蓄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岳阳邮政银行赔偿其被盗的存款,支付期间应该获得的利息。三个多月后的2011年8月17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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