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4年01月07日> > 总第2401期 > A05 > 新闻内容
■案件传真
新闻作者:唐天喜整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妇拐卖好友获刑五年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高英明)一位年近五十的农妇,为贪图利益,竞将同村同组的好友拐卖给数千里外的老汉为妻。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常德市鼎城区一个偏僻山村的农妇应某,早些年在外打期间结识了同为常德籍人的周某某。2011年8月,在家务农的应某,突然接到生活在河北的周某某的电话,要其带一名30岁左右的人到河北、山西一带给别人做老婆,并许诺给予一定的好处费。应某经过反复思考,认为同村好友贺某胆小怕事,又从未出过远门,便于哄骗和控制,于是反复劝说已婚的贺某,要其跟随她到外面打工挣钱。经不住美丽谎言诱惑的贺某,于2011年9月的一天,跟随被告人应某从湖南常德来到河北石家庄,然后又来到山西朔州市,经周某某的联系,将贺某卖给了家境殷实但长相一般的刘老汉为妻,应某获利3000元,其余赃款被中间人获得。当初几个月,刘家人对贺某严加看守。贺某在刘家生活9个月后,乘刘家看守松懈之机,于2012年5月8日逃离刘家回到常德。几个月后,被告人应某亦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男子诈骗20万获刑五年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兰靖阳)一男子凭一份未生效的工程承包协议,将工程转包他人,从中骗取20万元的介绍费。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男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
  被告人谢某现年32岁,2012年4月与父亲谢某某以海南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常德市武陵区一社区洽谈服务中心综合开发工程承包业务,拟定施工协议书,并约定由建筑公司在4月15日前支付600万履约金后生效。之后谢某找到被害人卢某,出示尚未生效的施工协议书,对其谎称公司已承接该工程,并承诺将该工程介绍给卢某。4月15日下午,被害人与建筑公司签订协议书,并交付谢某“工程介绍费”20万元。第二天早上当卢某找谢某进一步商谈相关细节时,发现谢某已不知去向,且手机已长时间关机。2013年2月,谢某在湖北省武汉市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谢某隐瞒了工程协议未生效的事实真相,骗取工程介绍费,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