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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1月07日> > 总第2401期 > A09 > 新闻内容
作业没写完,老师让学生扇同学耳光
新闻作者:邓魏 整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处罚没写完作业的孩子,老师就让完成作业的学生扇他们的耳光,谁扇得响,评出前三名,奖励一个作业本。”一被打学生的母亲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豆豆(化名)在学校被扇了40个耳光后,左眼睫状体脱离。
  1月5日,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豆豆,距事发已经近两个月,他的左眼依然看不见东西。
  豆豆是河南省周口市项城人,在项城市民办学校英华学校上小学五年级。豆豆的爸爸妈妈在宁波打工,爷爷奶奶年迈多病,豆豆平时吃住在学校,每两周回家一次。
  王女士说,2013年11月7日,因没写完作业,班主任邓宝珍让豆豆和其他几个同学站在讲台上,让完成作业的男生上去扇他们耳光。
  “当时被打的还有六七个同学,我被二十多个男生每人扇了两个耳光。扇完了老师还让我到讲台下做俯卧撑,并且不让我吃饭。深夜一点多去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左眼什么都看不见了。”尽管已经过去快两个月,提起此事,豆豆仍显得很害怕。
  11月14日回家后,面对家人的询问,豆豆只说自己在学校挨打了,没敢提自己眼睛看不见东西。直到11月19日,豆豆的姑姑发现孩子的两个眼睛不太一样,给王女士打了电话,王女士才匆匆从宁波赶了回来。
  在郑大一附院2013年12月5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上,记者看到,初步诊断意见为:左眼球钝挫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睫状体脱离。
  王女士给英华学校校长王家文打了电话。随后,邓宝珍给豆豆妈妈打来了电话,声称快要期末考试了,学生没有写完作业自己很着急,心情暴躁可能做得过分了一些,责罚孩子是帮助孩子进步。
  王女士说,王家文曾提出一万块钱私了,自己没同意。后来,王家文和邓宝珍拿出2.3万元的医药费供豆豆治病。“但是事情拖到现在,孩子的眼睛还是看不到东西,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开始推脱起来。”王女士说。
  12月3日,王女士将该事反映给了项城市南顿派出所与项城市教育局。
  2014年1月3日,项城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已督促学校处理,学校已赔了几万块钱,英华学校是民办学校,邓宝珍是民办老师,具体怎么处理还得看公安机关。
  王家文也称,邓宝珍老师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1月4日下午,有消息称,王家文与邓宝珍已于2013年12月4日被免职。
  1月5日晚,受害人家属已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河南铁政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茂芝说,南顿派出所至今仍未立案。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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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写错了,铁尺打五下
  2013年12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曹边嘉福学校小学三年级某班学生阿晓(化名)英语听写时因写错了两个英语单词,被老师用铁尺打了10下手掌,三个指甲出现凝血。涉事老师承认一直以来都实行“错一个单词打5板”的规定,一些家长还主动要求她打。
  (据《广州日报》)
  
作业不认真,疑被老师以头撞墙
  2013年12月25日,长沙雨花区一所小学的一年级学生林林哭着被爷爷陈爱民接回家后,出现呕吐发晕的现象,询问后林林说,自己因做作业不认真,被托管所一名老师抓着衣领用头部撞墙。经医生诊断,林林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目前,砂子塘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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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体罚学生"零容忍"
  教育部近日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的处分规定比较严厉,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
  
凤眼时评
  
呼唤中国特色的“零体罚式教育”
  文/雷泓霈
  眼睛失明,仅仅是外伤,孩子在同学面前丢失的尊严、面子,心理的干净与和谐,却被彻底打碎了。就算是有心理师跟进,总会给孩子留下一生难以愈合的伤口。所以,说那些动辄体罚孩子的教师,是“成长杀手”、“教育病毒”一点都不夸张。
  对于各种教育体罚已有法律规定,“暴力老师”为何还如此肆无忌惮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处罚太轻了,或者法规太笼统化了,不好操作。比如《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但什么是“情节严重”,却没有详细界定。再说了,严重了才受到刑罚,轻了仅仅是处分,这等于将那些不严重的体罚,当做了一种无形的合法化、合理化等。
  因此,我们也应该学学西方的“零体罚式教育”,1979年,瑞典成为第一个全面立法禁止体罚儿童的国家,面对调皮捣蛋的孩子,瑞典父母在管教时打屁股、罚站或是揪耳朵,都属非法行为,详细界定,让违规者受到严罚。瑞典社会普遍认为,儿童也是完整的人,父母在教育子女时不能侵犯孩子的权利。芬兰、挪威、德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希腊等二十多个国家先后立法禁止体罚儿童。这种严刑峻法,将孩子应该享有的安全、健康等保障得到了真正的落实,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和谐发展。
  有人说,“零体罚式教育”做法会让孩子得寸进尺,行为粗暴,但这绝对不是“零惩罚”的过错,而是绝大多数家长、教师教育水平低,没有正确引导和疏导孩子,唤醒孩子的驱动力,才造成了不良后果。对此,我们要积极提高家教和学校教育水平,而不是否定“零体罚式教育”中的爱、平和和殷切期待。
  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造成人格的扭曲,暴力教育有速效,却会造成心理和人格残疾。我们的学校和家庭,也不妨尝试一下这种新观念,出台相关的专门法律,对“暴力教育”、“棍棒教育”进行矫枉过正的纠正,让违规者承受巨大的司法代价和重罚,“扇耳光比赛”也许就不会出现了。
  (作者供职于河南开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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