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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2月13日> > 总第2394期 > A03 > 新闻内容
为“上访”而“上学”永顺40岁农妇自考拿到法律文凭
新闻作者:彭建国 童桂林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大坝乡盐井村女村民彭轶谷,几年前因其公公退耕还林款与合伙人发生纠纷,凭着一股倔劲,她通过自学获得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走上了艰难的替父依法维权的道路。
  1973年出生的彭轶谷早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2009年的一场官司,使得这位只有高中文化的普通农村妇女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彭轶谷上访三年,只为替早逝的公公讨回一个公道。
  2006年,彭轶谷的公公因退耕还林款与合伙人发生纠纷,彭轶谷尝到了缺乏法律知识的困窘,2007年父亲去世,“讨回公道”的重任一下子压到了她的肩上。
  永顺县大坝乡司法所所长杨芳说,2009年,彭轶谷作为儿媳妇,继续替公公维权上访,但是效果不明显。杨芳和大家多次劝导她、引导她依法维权、依规上访。2010年,彭轶谷开始自学法律知识,并参加自学考试。就这样,彭轶谷开始了从“上访”到“上学”的转变,一边自学法律知识,一边向资深法律专家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曾经在信访中心接待过彭轶谷的信访干部至今仍很清楚地记得起这个倔强的上访女人。
  曾在永顺县信访中心涉法涉诉办公室工作过的陈寅生总觉得彭轶谷比一般上访人不同:她能够理智地面对父亲留下的问题,同时,他们要求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内容,比如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她都能够认真地把它弄清楚,经常向他们请教法律方面的问题。永顺县林业局干部张锋认为,从彭轶谷的经历可以看出,当事人在信访过程中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依法维权,才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才有利于诉求的合法解决。
  自学法律知识期间,身兼母亲、儿媳妇、案件当事人三重身份的彭轶谷觉得身心俱疲,但她多次从绝望中挣扎着站起来,彭轶谷不断给自己打气,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讨回一个公道。
  彭轶谷说,因为自己一开始什么都不懂,人家讲什么也不晓得,自己到底哪里对哪里不对也不懂,不学习,要想维权就比较困难,所以就坚持了下来。彭轶谷为自己制定了一份学习计划: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安排好家人的生活,不定期了解一下案子的进展,其他时间都用来看书学习。
  “最主要的学习时间安排就是在下午和晚上。我一般看书两个小时以后,小孩子回来,就要搞夜饭,吃夜饭过后接着学习,晚上也是两个小时左右,有时候小孩子睡了以后,再看个把小时书。小孩子看到我用功读书,他们也就自觉读书。”彭轶谷说。
  2012年8月,经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彭轶谷替公公维权的案子有了满意的结果。2013年6月30日,彭轶谷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监制、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湘潭大学高等院校颁发的律师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彭轶谷终于赢得了官司,拿到了文凭。
  彭轶谷表示,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同时将参加下阶段司法考试,争取取得律师资格证,帮助更多的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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