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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2月06日> > 总第2392期 > A02 > 新闻内容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得克服社会病
新闻作者:王传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大学生找工作来说,性别歧视较为突出,女生工作更不好找。为何性别成了拦路虎?结婚、生子、照顾家庭等社会成本成为了某些用人单位拒绝女生的重要原因,这该怎么解决?
  (12月4日人民日报)
  有谁能想到,连清华大学的“天之娇女”都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时至今日,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铸就的思想牢笼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根深蒂固,实在是令人扼腕。
  性别歧视之所以成为女性就业的拦路虎,既有用人单位因“私欲”导致的短视行为,也有社会就业环境不宽松所致,但更多的还是表现在对女性就业认识上存在道德缺陷,说到底,是一种社会病。
  这种就业性别歧视的社会病导致遭受鄙视的是女性,真正受到伤害的却是整个社会,其对人类社会健康成长及和谐社会建设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毕竟,就业性别歧视不仅有失公允和道义上的缺失,也无助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甚至会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障碍。
  应该看到,女性结婚生子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基本保障,即使是因为女性保障成本增加,对工作有所影响,亦是属于正常。所谓我中有人,人中有我,亲朋好友,女性必不可少,倘若置身其中,遭遇就业性别歧视,斯人情何以堪?
  再说,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力军作用,是法律中明确规定过的。况且,在很多领域。女性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所谓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半边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抛弃落后的就业性别歧视,首先要克服社会病,进而消除就业不平衡现象;同时,借助法律和政策力量,破解女性就业难题。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包括就业在内的真正意义上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让就业不再成为困扰女性的社会难题,这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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