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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2月06日> > 总第2392期 > A01 > 新闻内容
洋奶粉禁在国内装罐
新闻作者:邓魏 整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出明确要求。
  公告明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在奶粉市场上,消费者不时会听到促销员声称,这些奶粉都是从国外进口,只不过是在国内装罐而已。针对这种情况,公告要求,不得采购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直接进行装罐、装袋、装盒,或者改变包装、标签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合同或约定,委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其加工、制作婴幼儿配方乳粉。
  公告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须于明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违反公告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目前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80%都是中小企业,贴牌、委托、分包生产是其主要生产方式,禁止贴牌、委托、分包生产的规定,无疑将使这些企业被清洗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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