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3年12月03日> > 总第2391期 > A05 > 新闻内容
“捡次垃圾”,获刑8年
新闻作者:华静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贪500元小利,被告人晏某铤而走险,非法持有毒品,将自己送进了班房。近日,由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晏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晏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今年4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晏某致电李某,想借500元钱过生日。李某表示同意,但要晏帮他一个忙,事成后给晏某500元,晏某答应了。次日5时33分许,李某致电晏某,要他到华容县城关镇某宾馆203房间的垃圾桶内拿包东西,然后送到另一宾馆312房间的垃圾桶里,并再次承诺事后给晏某500元。晏某接电话时已明白要拿的东西可能是毒品,但还是答应了。但在其拿着东西出宾馆时,被在附近守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疑似毒品一大包,经鉴定,该疑似毒品物净重99.7112克,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