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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1月22日> > 总第2388期 > A06 > 新闻内容
头胎为双胞胎的不能再生二胎
新闻作者:邓魏 整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北京晨报》消息 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后,引发了多方关注。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究竟是“单独二胎”还是“单独两孩”?针对市民的疑问,卫计委相关人士11月19日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适用此次新政了。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了这一人口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由于有很多媒体将本次的新政简称为“单独二胎”政策,由此引发了不少市民的疑问:已有的双胞胎单独家庭或者未来生育了双胞胎的夫妻能否再要二胎?所谓“单独二胎”的政策解读怎样才更准确?到底是叫“单独两孩”还是“单独二胎”?
  对此,11月19日卫计委相关人士明确向记者指出,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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