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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1月05日> > 总第2383期 > A06 > 新闻内容
娄星区:成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新闻作者: 吴湘枝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0月31日,娄底市娄星区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区救助管理站成立。
  由娄星区妇联联合民政等部门设立的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庇护对象主要为居住在本区因家庭暴力侵害,继续在家居住可能发生意外或因家庭暴力暂时无处安身,需要临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老人。庇护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家庭暴力受害人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区妇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庇护登记表》,经审核批准,并签字和盖章后,受庇护对象方可办理进驻“中心”的相关手续。非工作时间或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直接至救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给予临时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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