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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女议价”是买卖婚姻的现实标本
新闻作者:张西流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专8万、本科10万,彩礼按女孩学历论价,知识女性“身价”看涨,与其说是女性地位的提高,不如说是婚姻观念的一种倒退。应该说,在当今社会,彩礼与爱情无关,与谈婚论嫁的青年男女无关;但当“高价”彩礼横行、“看女议价”恶习抬头时,足可以扼杀一段美好的爱情和姻缘。特别是,不仅在农村,现今在城市广为流行的富豪征婚活动,“看女议价”表现得更加突出,折射出了买卖婚姻在中国又死灰复燃。
  众所周知,买卖婚姻是指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毒瘤。为了彻底割除这种毒瘤,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就从立法上宣布了买卖婚姻的“死刑”。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人的观念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拜金主义开始左右人们对婚姻的选择。比如,在一些富豪征婚会上,富豪择女不仅看学历和外貌,还要看是否为处女,将“看女议价”演绎到了极致,男女婚姻成为一种特殊的买卖,甚至沦为一种金钱和美色的交易。
  据调查,有不少地方,不仅“看女议价”流行,嫁一个女儿多则要收彩礼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还要附加什么车子、房子等“硬条件”。还有些地方,不少人利用封建习俗巧立名目,除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外,更有什么见面钱、离婚钱、压车钱等。据报道,北京郊区有一女青年,在准备和男朋友结婚时,其祖父向男方大索彩礼,并称“买猪也得问个价,少了不行”。由于男方无法支付这笔巨大的聘礼,这场本来美满的婚姻,最终以女方自杀而告终。
  可见,封建买卖婚姻残存的旧思想、旧习惯,是多么严重地在侵害着男女婚姻自由,破坏了现代婚姻制度,再不能任其蔓延下去了。首先,父母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多尊重子女的婚恋自由,从旁引导,不要因为过度参谋而越俎代庖,更不能采取漫天要价的拜金手段,去干涉子女的正确选择。切莫因过于重“物质”和“包办”,而破坏了子女婚姻的可持续性和幸福感。特别是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对于“看女议价”这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行为,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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